百家企业建言食品物流发展

2009-9-18 13:39: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本报记者范云兵
    归口到哪个政府部门管理?如何摆脱融资难问题?怎么解决日益沉重的税赋负担……这些是制约我国食品冷链行业发展的瓶颈。
    面对这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近日,食品物流专业委员会发布了《振兴中国冷链物流产业百家企业呼吁书(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呼吁书》),广泛征求企业意见。
    “参与此次活动的百家企业包括双汇、光明、蒙牛等大型食品生产企业,但更多的是食品物流企业。”食品物流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王静说。对于这次征求的意见,委员会将补充到 《呼吁书》中,并在年底呈报给国家发改委。
    对此,业内人士一致叫好。因为《呼吁书》一旦通过政府部门的决策,冷链行业不但可以得到政策、法律、技术等方面的扶持,还可以享受更多税收优惠。
    其实,据记者了解,早在2007年中国食品工业协会食品物流专业委员会就曾组织百家企业,提出过类似的建议和意见,并形成冷链振兴的建议书呈报给了国家发改委。但因为当时种种条件的限制,国家并未直接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
    目前,国内的大多数企业联合起来,再次发布《呼吁书》,足见业内对食品物流发展扶持政策的期待。
政府管理部门亟待统一
    近年来,随着我国冷链事业的飞速发展,一部分行业问题也逐步暴露出来,严重制约了食品物流企业的发展。由于食品具有特定的保鲜期和保质期,对食品物流,尤其是对产品交货时间有严格标准,特别是生鲜食品和冷冻食品。而国内大部分食品生产企业缺乏相应的冷链设施,工作人员的技术、意识更是达不到要求。
    对于这些“痼疾”,政府部门的扶持措施和宏观调控就显得尤为重要。
    而王静告诉记者,目前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都有相应的食品物流管理部门,但是其管理职能相互交叉,这就极易造成管理部门“二龙治水”的局面。所以,这次《呼吁书》的第一条意见就是希望食品物流产业的政府管理部门能够统一。
    《呼吁书》建议,国家政府部门要建立食品物流行业主管机构,或授权行业组织,针对食品物流行业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政策、扶持政策,制定食品物流标准和相应的法规。
    对此,王静说:“国家发改委与商务部目前正在进行食品物流管理职能的协调与划分,我们希望步伐再快一些。因为统一的政府管理部门可以给冷链行业各方面、更多、更切实的指导和扶持。”
    同时,王静也认为,食品物流企业最需要的就是培育具备现代物流需求的食品物流市场。希望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支持农产品原料生产、食品加工、食品流通产业的物流服务外包,鼓励与现代食品物流企业组成食品供应链服务联盟,从根本上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建立信用和融资体系
    王静还告诉记者,物流商品的价值往往比物流服务费用高出数十倍甚至上百倍,物流行业良好的信用也就成了其重要的市场竞争力之一。
    “但是,我国尚未建立社会信用评价与管理体系,更无信用评价标准。”王静说,“政府应逐步通过整合银行、工商、税务等各行业主管部门信用管理体制的方式,对物流企业信用评价与管理体系进行研究与探索,建立社会性的信用资源共享体系。这样,才不会频频出现物流商品丢失的现象,为我国的冷链物流打下良好的信用基础。”
    其次,食品物流企业的融资问题,也是众多企业关注的焦点之一。而企业若要实现顺利融资,健全的融资体系才是根本。
    “现代食品物流企业越来越重视物流管理体系与供应链管理的高效率与高服务水平,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利用社会运输与仓储设施以实现物流现代化。”王静说,“目前,很多食品物流企业的大量资金用于社会资源的整合与服务,流动资金占企业资金的比例高达50%以上,导致企业用于长期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逐步减小,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食品物流的发展。”
    而由于我国金融融资体系采用抵押融资担保模式,食品物流企业又因缺乏长期固定资产而造成抵押物不足,以致很难得到金融服务的支持,严重制约了行业的发展速度。因此,建立现代物流企业进入服务担保体系、现代物流企业金融服务担保基金成为当务之急。
改革食品物流企业税制
    随着社会资源的整合,物流外包趋势日益明显。正因为如此,食品物流企业重复纳税问题也进一步突显出来。
    王静告诉记者,食品冷链物流企业的税收问题也是《呼吁书》的重头内容。《呼吁书》建议重新核定物流企业营业税的计税基数,即物流企业将承揽的运输、仓储等业务分包给其他单位时,应在其承揽的全部物流收入中减去分包给其他单位的物流支出后,以其所得的余额作为营业税的计税基数。这样,在税收制度中可以充分体现现代物流的特点,亦符合税收效率性原则,避免了不合理税收对食品物流企业形成的经济负担。
    “如果这条建议被政府采纳,食品物流业务中仓储、配送、代理及租赁等业务的营业税税率,将由原来的5%降到3%。”王静说。
    针对目前食品物流企业反映利润率低、税负高的情况,建议政府对于投资规模大、物流服务范围窄、物流管理要求高的冷链食品物流企业出台有针对性的优惠政策,适当降低物流企业所得税、车船使用税和购置税、土地使用税等对物流企业影响较大的几种税目的税率。
    王静介绍说,《呼吁书》建议对投资500万美元或2000万元以上的食品物流企业,实行企业所得税先征后返:第一年和第二年返还全部,第三年至第五年返还50%;对新组建的食品物流企业,可减征或减免企业所得税2年;对仓储型食品物流企业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征税、消费税的税额合计征收,税率为1%;对新建或新购置的食品物流基础设施,免纳房产税3年。
    近年来,随着我国食品行业的大发展,食品物流已经成为阻碍食品工业发展的一大短板。若要解决这一短板,食品物流行业的发展,势在必行。《呼吁书》的再次提出,既是行业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食品物流企业的心声。
    “希望《呼吁书》能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以此为我国食品物流行业发展创造一个难得的机遇。”王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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