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推出九项措施整治交通环境

2009-9-14 12:27: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近日,哈市交警部门将在交通规划和动、静态交通管理等方面采取九项有效措施,解决严重影响交通畅通的节点、难点问题,创建良好交通环境。 
  ———年底前,在全市道路上增设交通护栏、交通信号灯,对部分单点信号进行改造并重新合理配时,在市区内增设电子测速抓拍系统,增加电子交警覆盖面。同时,根据学校开学后和冬季来临后哈市交通流量发生的变化,将对市区通行规定进行再次调整,以保证冬季交通的畅通。 
  ———在宣化街区域,霞曼街、西十二道街、石头道街和森林街、西五道街、红霞街、西二道街、上游街区域,哈尔滨师范附小附近的振兴头道街、振兴三道街、振兴五道街和文兴街区域等实施单向交通,并进一步完善交通设施,以缓解上述区域和二环路的交通压力。 
  ———配合市建设部门在香坊区增建6座人行过街天桥,确保行人过街安全,并对打通断头路和渠化路口工作展开调研论证。 
  ———配合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停车场管理办法》,就如何设置和建设停车场及停车楼、对改变用途的停车场恢复功能、调整停车收费价格并实行地域时间相挂钩的收费机制等作出规定。 
  ———将出租车、残土车、货运车、公交车、长途客运车、摩托车、港田车、残疾人专用车和非机动车、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作为整治重点;将闯红灯、酒后驾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员、超载、超速、不系安全带、变道不打转向灯等作为整治对象;将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冒进信号、至路口处随意骑行,行人不按信号行走、在道路上随意穿行、钻跨护栏(隔离墩)、不走人行道,畜力车进入市区道路行驶等作为整治难点,全方位进行交通综合整治。 
  ———将公、检、法、司和党政军警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作为首要整治对象,继而进一步推动对社会车辆的管理力度。 
  ———对非法营运的客运车辆、摩托车等进行综合整治;对配货市场、马路修车、占道洗车等进行清理整治;配合相关部门研究市区内批发市场的迁移工作,建议并配合交通部门对部分公交站台进行合理调整。 
  ———交警执勤岗实行定岗实名制,增加路面见警率,并对岗区周边动、静态交通秩序进行量化考核。 
  ———将机动车辆在主干道、中心区道路及商业、饭店门前乱停乱放作为整治重点,将早(夜)市市场外溢、不按时间收市,占道经营、无手续、超标准的基建占道和门脸改造,私开道口、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户外广告作为整治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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