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府采购为自主创新产品开启“绿色通道”
2009-9-11 16:20: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利用政府采购这个“大蛋糕”,为本国企业自主创新输送“养分”,是世界各国普遍采取的做法。然而,多年来我国在政府采购制度设计上,注重的是节约资金、防止腐败,对政府采购促进本国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性功能未予以充分发挥。
不过,自2006年开始,这一状况发生了改变。
2006年2月,国务院发布《实施〈国家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若干配套政策》,其中明确提出“建立财政性资金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制度”。这是我国第一次就政府采购对自主创新促进政策导向作用予以明确规定。
在广东,随后也出台了《广东省促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明确要求建立健全促进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制度。之后,根据我国《政府采购法》,结合财政部关于实施促进自主创新政府采购政策的有关规定,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科技厅经过反复讨论和广泛征求意见,于2009年6月联合制定出台了《广东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
《意见》的出台,标志着广东政府采购为自主创新产品开启了一条“绿色通道”,也表明广东在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方面迈出了极为重要的一步。
权威解读《意见》出台背景
“具体来看,《意见》实际上对广东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的总体要求、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方式、政府采购评审、政府采购合同、重大项目的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监督等重要问题一一给出了明确的‘说法’,其核心就是明确广东政府采购要优先考虑自主创新产品,要求广东政府采购政策在引导、鼓励、扶持、促进自主创新中发挥重要作用。”
那么,广东制定《意见》这一核心思路的背景是什么?广东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刘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从四个方面介绍了《意见》出台的背景:
一是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简称《纲要》)的客观要求。
2008年底,国务院批准实施《纲要》。《纲要》明确提出,要完善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全面提升国际竞争力。实施自主创新政府采购政策,也是《纲要》赋予财政部门的一项重要牵头任务。在这个背景下,省财政部门按照“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原则,制定出台了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文件。
二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自主创新政策的客观需要。
省委书记汪洋同志明确指出,财政部门和科技部门要加快研究出台促进自主创新政府采购政策的具体实施细则,制定广东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基本目录、预算管理办法和合同管理办法。
三是扶持民族产业,缓解金融危机压力的现实需求。
党的十七大以来,“扶持民族产业,鼓励自主创新”已被提上了国家战略的高度。当前,在经济全球化,尤其是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通过政府调控手段,在自主创新政府采购上加大对国内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政策倾斜力度,将大大增强国内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应对金融危机的信心,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从而进一步推动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探索管理新机制的客观需要。
广东政府采购市场化程度较高,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热情很大,出台自主创新政府采购政策既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具体表现,也是探索政府采购新机制的有益尝试,顺应了广大企业尤其是创新性企业的呼声,也必将激发其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企业竞争力的动力,为广东政府采购注入新的血液。
“保护和支持自主创新,政府采购责无旁贷。自主创新政府采购政策作为方向性的指导意见,表明了政府扶持民族产业、鼓励自主创新的决心,它必将激发企业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从而为加快建设创新型广东打下坚实的基础。”刘昆表明了态度。
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的意义
《意见》的出台,不仅表明政府采购对企业自主创新具有政策导向意义,而且通过政府采购工作重点的转移,把政府采购的意义也提升到了一个更高的层次。
对此,刘昆的说法是:“出台自主创新政府采购政策既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具体表现,也是探索政府采购新机制的有益尝试。政府采购的终极目标决定了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向。”
刘昆进一步解释:“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是政府采购的基本目标。随着市场的逐步扩大化,采购行为的逐步规范化,政府采购的终极目标,即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积极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也正逐步凸显,并日益占据重要的地位,这也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必然趋势和方向,意义重大。”
刘昆认为,实施自主创新政府采购政策,将能更大地激发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投身政府采购的热情。这样,不断强化的创新能力与政府政策形成合力,在开拓行业应用扩大市场的同时,也才能为政府采购政策的推行提供坚实的基础,从而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随着《意见》的出台,广东省在国内较早完成了从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到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自主创新链条的打造。这对完善广东自主创新政策体系,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在促进自主创新中的导向作用,实现广东产业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的‘双提升’具有重要意义。”广东省科技厅厅长李兴华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勾勒广东特色政策导向“线路图”
“《意见》是集现行自主创新政府采购政策之大成。”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有关负责人概括了《意见》的亮点。
该负责人解释:“财政部已出台了包括《自主创新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等四个办法,其他兄弟省市也相应出台了一系列自主创新政府采购政策。广东按照《纲要》提出的‘科学发展、先行先试’原则制定出台的《意见》与上述政策相比,不仅从预算、采购方式、评审、合同、监督等方面对政府采购整个过程促进自主创新作出了详细的规定,还对首购和订购、重大项目的政府采购以及法律责任等具体细节进行了明确,既增加了自主创新产品在价格上的竞争力,突出了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还体现了政府采购的公平合理性,可操作性极强,对一些关键概念也进行了明确定义,在国内尚属首次,体现出广东的先行先试和创新意识。”
也就是说,把《意见》中的亮点连接起来,可勾勒出一幅广东特色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导向“线路图”。
线路图一:科技含量价格扣除导向。
《意见》对自主创新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价格扣除”进行了明确定义:自主创新产品供应商在参与投标时,对其投标价格按照国家及广东的有关规定在评审时给予一定幅度的优惠来计算其价格评审得分,而政府采购合同仍以投标价格为准。这在全国尚属首例。
《意见》还将价格扣除具体细化,如规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项目,对自主创新产品可以在评审时对其投标价格给予5%-10%幅度不等的价格扣除”其中“该自主创新产品近五年内获得中国专利金奖或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的,给予10%的价格扣除。”等等。
线路图二:科技含量评标加分导向。
《意见》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自主创新产品应当增加自主创新评审因素,并在评审时,在满足基本技术条件的前提下,对技术和价格项目按下列规则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和技术评标总分值的4%-8%幅度不等的加分。”
《意见》将加分幅度细化为:“该自主创新产品近五年内获得中国专利金奖或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的,给予8%的加分;”“该自主创新产品近五年内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的;获得广东省专利金奖或广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的,给予7%的加分”等等。
线路图三:政府采购清单导向。
《意见》中明确规定:“政府采购的自主创新产品是指纳入《广东省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清单》的货物和技术服务……”为此,广东配套出台了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广东省财政部门结合科技等部门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清单和政府采购的需求确定了首批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分批公布、逐步更新。
“之前我们在招标文件中对提供采用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自主创新产品也有要求,对采用自主创新产品的报价也给予价格扣除,但不如《意见》详细、具体。接下来我们将根据《意见》对招标文件进行修订,然后进入实操。”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林伟强介绍说。
《意见》的出台,意味着广东自主创新政府采购已由“热身阶段”正式进入到了实操阶段。对此,最感欣喜的就是那些自主创新卓有成效的企业。
在自主创新领域创下响当当品牌的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中看到了“游戏规则”改变后所带来的公平竞争的市场机会。该公司总经理助理汤敏超告诉记者,《意见》的出台让公司很受鼓舞,因为看到了政府发出的明确的政策信号:企业以自主创新为荣,就会有出路。
“过去政府多从研发上给予自主创新企业支持,这很重要,但仅仅这一个方面的支持还不够,自主创新产品还需要市场的支持,否则企业很难实现良性循环。”汤敏超认为,《意见》弥补了这方面的不足。
而在广州市华德工业有限公司总裁李志明看来,对华德这样在产品技术首创性、独有性方面积极开拓的民营中小企业来说,《意见》的出台意味着自主创新企业今后在激烈竞争中多了一个制胜的重要筹码。
对于《意见》的核心,广东商学院财政税务学院院长姚凤民教授的评论是:不论是《纲要》中提出的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也好,还是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也好,都离不开政府的支持,也都是政府采购的主要对象,通过政府采购制度与政策的促进,企业的发展才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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