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政府改革成立智能交通处

2009-9-11 15:29: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主要职责:交通运输委员会将原深圳市交通局、公路局、交通综治办(轨道办)的职责及规划局、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安交通警察局的有关职责整合划入,规划设计、发展职能得到进一步融合和加强。 
增设了智能交通处和公共交通处。前者的职能是承担全市智能交通、交通科技工作及交通运输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工作;后者则承担公共交通(公交、出租车、轨道交通、铁路、道路客运)行业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全市重大节假日的旅客运输和政府指令性交通运输保障工作。公共交通的地位得以突出,显示机构调整后政府将更加重视民生。 
此外,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不再保留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宝安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龙岗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宝安区路政所及龙华、新桥分所。 
市道桥管理处更名为市交通公用设施管理处,划给市交通运输委管理,主要职责是:负责拟订并监督实施交通公用设施(道路及其附属设施、桥梁、隧道、场站、枢纽、航道及水上交通公用设施等)养护监管标准、制度,组织协调养护招投标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交通运输局的养护监管工作。其他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不再保留市道桥管理处、市路隧建设管理办公室。 
点评此文章 / 写评论得积分!+ 我要点评
  • 暂无评论 + 登录后点评
  • Copyright © 2006-2020 56885.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访问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