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普遍服务》标准通过审查

2009-9-10 1:17: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9月7日,《邮政普遍服务》标准顺利通过邮政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审查。至此,《邮政普遍服务》标准已完成所有技术层面的工作,将尽快发布实施。 
    作为《邮政法》的配套技术法规,《邮政普遍服务》标准细化了法律中关于服务质量的要求,提出了邮政普遍服务的业务范围、服务设施设置、服务时限、服务环节、用户投诉以及赔偿标准等有关规定,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负责起草。 
    参与审查的委员们认为,在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即将来临之际,依据新修订的《邮政法》制定《邮政普遍服务》标准,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该项标准将普遍服务应该达到的服务水平和服务指标公开化、透明化,有利于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有利于保证全国特别是广大乡村地区邮政普遍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保障用户的通信权利;标准的内容完整齐全,所提出的服务指标基本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邮政企业经过努力完全可以达到,符合万国邮联关于邮政普遍服务既要适应本国国情又要有一定质量标准的总体要求。国家邮政局作为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履行国家法定职责,组织制定《邮政普遍服务》标准,其制定过程完全遵循标准化工作程序,标准的审查结果真实有效,符合法定程序。 
    据悉,《邮政普遍服务》标准制定工作于去年2月正式启动。在历时一年半的时间里,项目组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广泛征集了国家机关、邮政企业和社会公众等各方面的意见,对上千条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梳理和研究。今年4月24日新《邮政法》颁布后,项目组又多次召开会议,根据新法精神对照标准逐条进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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