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延边实现省内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

2009-8-8 23:10: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为了进一步实施便民利民措施,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从2009年8月1日起,全省交通违法处罚实行省内通收通缴异地转递。延边州从8月6日开始正式实施这项新措施。 
  由于技术原因,被电子眼等监控设备抓拍的违法行为目前只可以在州内异地缴纳罚款,不能在省内跨地区缴纳罚款。只有被交警在现场查处的违法行为,并且持有交警当场开具罚单的驾驶员,才能在全省各地缴纳罚款。市民高先生说,他觉得开通这项业务非常好,尤其是对于他们经常出差的人来说,方便多了。 
  据悉,这项业务开通以后,只要是设有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邮政银行的省内城市都可以办理交通违法罚款异地缴纳业务。另外,违章驾驶员到银行缴纳罚款时,必须携带交警当场开具的罚款单,以及驾驶证和行车证。 
点评此文章 / 写评论得积分!+ 我要点评
  • 暂无评论 + 登录后点评
  • Copyright © 2006-2020 56885.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访问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