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局联合省公安厅出台依法处置邮政快递业治安案件的意见

2009-8-7 14:40: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7月31日,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局联合出台了依法处置邮政快递业治安案件的八条意见。
 
一是明确了邮政快递业治安案件的范围,将违反邮政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如侵犯他人通信自由,冒领、私自开拆、扣留隐匿、毁弃,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快件等,不构成犯罪,但需要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纳入处置快递业治安案件的内容。
 
二是突出强调行为的定性,认为快递服务属于邮政业,快件等同于邮件。快件在收寄、分拣、运输、投递全过程中,受法律保护。禁止以任何方式非法阻碍快件正常传递,侵犯公民、法人的通信权利。
三是明确各市州、县市(区)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和公安派出所为案件受理机构,负责对辖区内发生的邮政快递业治安案件的依法处置工作。
 
四是不论案件线索来源,公安机关都不得拒绝受理。遇有快递企业报案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控告、举报,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受理,登记备查,并依法调查处理。
 
五是规定了办案程序,发生非法扣留隐匿快递等违法案件时,公安机关应立即进行调查,先解除扣压被扣留隐匿的快件,再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进行管理。
 
六是对部门协调提出要求,在邮政业快递治安案件的受理和承办过程中,公安机关与邮政监管部门要紧密配合、沟通与协调,共同做好快递寄递安全监管工作。
 
七是强化汇总分析工作,各级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的各种邮政业快递治安案件,要定期汇总上报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加强工作交流和案情分析,上传下达,研讨处置措施,及时通报情况。
 
八是要求省快递协会发挥沟通企业、公安、邮政管理部门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对行业企业防范非法扣留隐匿快件等案件发生的指导和协调,配合公安机关做好非法扣留隐匿快件等案件的查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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