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黄标车”提早报废可获补贴

2009-8-29 15:27: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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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从广东省环保局获悉,从2010年3月1日起,广东将启用全国统一样式的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同时停止发放广东省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此前已发放的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在其有效期内依然生效。“黄标车”提前报废并换购新车的,将获得资金补贴。
    此前广东省出台了 《广东省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办法》,对达到国Ⅰ、国Ⅱ标准的柴油车核发绿色环保分类标志。而新的 《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对此类车规定为核发黄色环保标志,同时还增加了对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的标志管理规定。
    广东省环保局污控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车辆上牌时间不同,环保标志年限分为6个月到两年不等。另据了解,今年7月国家十部委联合下发了 《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鼓励提前报废老旧汽车、 “黄标车”并换购新车 (其中老旧汽车、 “黄标车”和新车均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并对汽车以旧换新进行资金补贴。老旧汽车、 “黄标车”车主可在2009年8月10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到报废车辆车籍所在地市(州)、县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申请补贴资金,并提供相关材料。符合条件的将获得资金补贴,补贴标准从3000元到6000元不等。 (张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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