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车辆快速增长影响交通 酝酿逐步立法限车

2009-8-24 11:15: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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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今年7月份止,广东机动车保有量已超1730万辆,广、深均超120万辆,每年还在以10%以上的速度递增。近日,省公安厅在答复省政协委员提案时表示,机动车无序增长影响交通畅顺已引起各级政府重视,“限车”政策要逐步上升为立法。 
  今年省两会,省政协委员李海荣提交提案建议,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比较发达的城市不仅人口在急剧增长,各类汽车也以每年总数几万辆甚至10万辆左右的速度增加。一个城市人口和汽车数量过快的无序增长,造成的后果之一就是交通拥挤、事故频仍,甚至还严重威胁到人们的健康和生命。 
  他建议,在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同时,要合理控制城市人口和车辆的无序增长,城市的人口和车辆的增长,受到整个城市基础设施能够承载的限制。政府的管理水平应该体现在使人口、车辆的增长与基础设施的协调。 
  近日,省公安厅答复称,据统计,截至2009年7月,全省机动车保有量达1730多万辆,其中广州和深圳市汽车保有量均超过120万辆,并且每年还以10%的比例递增。长此下去,城市的道路交通将不堪重负。对此,各市公安交警部门在职能范围内,在报当地政府同意的前提下,采取了一些措施控制机动车的增长。一是禁止城区摩托车注册登记。广州、深圳、珠海、东莞等市城区已经禁止摩托车注册登记。二是限制摩托车登记的指标。佛山、中山市控制摩托车登记指标,每个家庭限登记1辆摩托车,报废1辆摩托车,才能更新1辆摩托车。三是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通过经济杠杆引导机动车出行的研究和评估工作。 
  省公安厅表示,目前机动车无序增长影响交通畅顺的情况已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重视,正研究相关政策加以有效控制,对“限车”的方式、方法进行科学研究,使之更加公平、合理,更容易为公众认同和接受。为使公众对“限车”形成共识,一方面政府需要加快发展公共交通,对城市环境质量特别是交通拥堵和大气污染状况进行宣传,使人们认识到“限车”的可行性和紧迫性;另一方面,要充分重视公共政策的合理化程序,使“限车”政策逐步上升为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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