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鼓励物流企业“走出去” 政府奖励5万元

2009-8-22 0:28: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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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记者从深圳市物流办获悉,为协助物流企业在金融危机中率先脱困、站稳脚跟,深圳市交通部门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措施。其中鼓励物流企业“走出去”,对在深圳以外设置的分支机构给予奖励5万元。

    据介绍,金融危机给深圳市物流业带来不小的冲击。为帮助物流企业“渡难关、保份额、促发展”,确保物流业支柱作用的发挥,深圳市交通局与市财政局在原有扶持政策基础上,按照“适当增加项目、适度加大资助力度”的原则,制定了多项专项资金扶持措施。

    主要措施以奖励为主,包括:对营业额和纳税额相对稳定增长的现代物流企业给予奖励;鼓励物流企业以深圳为总部基地和结算中心,到内地和境外布设物流网络,对现代物流企业在深圳以外设置的全资或控股的分支机构(子公司或分公司)运营期6个月以上的,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的,每个分支机构奖励5万元;引导物流行业整合优化,加快兼并重组,对完成兼并重组物流企业、兼并资产在200万元以上并绝对控股的现代物流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这些措施还扩大重点物流企业资金贴息额度,缓解企业融资难的困境。对经物流主管部门认定的重点物流企业,最高贴息额度可达500万元。在港口航空方面,加大对航空公司开通深圳国际货运航线的奖励力度,对在深圳港出口重箱的国际货运代理人,新增亚太地区总部及华南地区总部,新增地区配送中心和货代地区总部、国际班轮航线经营人、沿海内支线经营人、内贸班轮航线经营人,新增深圳港两岸直航班轮航线等分别予以资助。

    据悉,这些措施的具体政策内容及资金扶持细则,深圳市交通局近日将在其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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