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万余交警上街严查酒后驾驶
2009-8-17 12:05: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启动无节假日、全天候式专项行动,驾驶人切记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的警告8月15日,辽宁省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启动。从这一天起的两个月内,以全省万余交警为主的多警种,将上路进行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无节假日”、“全天候”式严查。如果您是一位驾驶人,一定切记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的警告,否则一旦发现,最轻也会被暂扣驾驶证3个月。甚至您所在的单位,也可能会因您的行为而在评先创优上被“一票否决”。
交警巡查不分节假日,不分昼夜
酒后驾驶正在成为影响交通安全一个愈发严重的隐患。据介绍,今年以来,我省因醉酒驾车引发交通事故151起,造成89人死亡、144人受伤,同比分别上升26.9%、50.8%和33.3%。公安厅领导表示,这些数据充分说明,继续加大对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已刻不容缓。
经过对酒后驾驶行为发生规律和特点的分析,城市餐饮娱乐场所集中地区的周边路段、国省干道主要路段、城乡接合部主要路口、高速公路入口等多发部位和节假日、每天中午1时到2时、晚上8时到9时、夜里11时到凌晨2时等多发时段,将是此次整治的重点。同时,采取定点检查和动态巡查及异地调警、多警种联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覆盖城乡的巡逻管控和集中整治网络。
一年违法两次,两年不准重新取得驾驶证
此次整治,公安部门提出“零容忍”,无论涉及什么人,不管什么理由,一律从严查处。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不处罚、从轻处罚或者为酒后驾驶违法人说情的,要严肃追究民警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专项整治期间,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两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而如果民警酒后驾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另外,各地将通过安全生产委员会、交通安全委员会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建立单位内部人员酒后驾驶责任追究制度,将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单位、个人评先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对情节恶劣的酒后驾驶违法人,会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对机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工作人员酒后驾驶的,要抄告其所在单位,并建议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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