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乱流”?——我市物流业现状调查
2009-8-17 10:46: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近日,本报新闻热线8510000先后接到多起有关货物托运的投诉。那么,我市的公路货运业状况如何?这个行业究竟由哪个部门监管?目前还存在哪些棘手问题?其发展趋势怎样?记者进行了多方位调查。
事例
丢货事件时有发生
2009年6月16日,在铁塔商场做生意的何先生向本报反映,他通过某物流公司的货运站托运一批价值8000多元的服装,结果买主迟迟没有收到货物,他多次询问才知道那批服装在托运过程中丢失了,结果他只拿到了4000元赔款(本报曾予以报道)。
8月9日,市民陈先生向本报反映,2009年2月,他通过某物流公司托运了一批价值12万元的机械管件,在发往甘肃的途中,货物丢失了一半,损失近6万元。虽然物流公司已向事发地公安部门报案,但半年过去了,物流公司始终不提赔偿的问题。在他一再追问下,对方才勉强答应赔偿1万元。
8月10日,记者在开发区一饭店遇到了正焦急打电话的李先生。据李先生介绍,7月底,四川的客户从他手里购买了一批价值3万元的饲料。他通过香江一货运站给对方发了货,而且预付了一半运费。原本说好的4天之内到达,货运公司一拖再拖,结果快半个月了货还没到,客户一天打十几个电话催促,弄得他身心疲惫。
现状
货物托运遍地开花
香江光彩大市场作为市区重要的货物集散地,是我市公路货运市场最火爆的地方。市场内经常是一派繁忙的景象,大部分车主以广告牌为标志,以车为单位“划定”范围。北侧双力路边,则有不少配货点,大部分配货点设施简单。
在香江做生意的郭先生说,他在香江做生意多年,一般发送小件货物他会去找那些货运车主,就是图个方便。而那些车主一般经营规模比较小,跑的多是短途,而且收费不开发票。一旦有价值上万元的大批量货物需要托运时,他会选择比较大的物流公司,虽然运费高些,但能让人安心。毕竟大的物流公司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有合法的资质,托运者不必担心对方会因为几万元的货砸自己的招牌。
8月11日,记者从交通部门获悉,目前,我市公路货运的经营状况比较复杂,其中有规模较大、运力较强的物流公司,还有一些规模较小的作坊式货运站,甚至有些个体车主随便挂个招牌,放张桌子,不办任何手续就承运货物。《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运输条例》明确规定,从事道路运输的货车必须到运管部门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果那些个体车主办理了该证,运管部门也无法限制其自由经营。
行业
一盘散沙运作艰难
2008年4月,聊城市物流商会正式成立。成立之初,物流商会吸纳了十余家物流企业作为会员,然而一年多来的运作相当艰难。
市物流商会会长李志华说,物流商会作为一个民间组织,所吸纳的均是经过工商部门备案、运管部门注册的合法物流企业。而物流商会实质上只是起到一个纽带作用,对上可以帮助物流企业向政府争取应得的权益,对下可以帮助政府对物流企业实施更有效的管理。但是现在受综合因素制约,物流业的主管部门始终不清晰。由于没有法律法规的约束,大多数物流企业只是靠诚信经营,即使是那些没有加入商会的小货运站出问题,毁掉的也是整个行业的声誉,准确一点说是聊城物流业的声誉。为了能够引起政府重视,2009年5月份,物流商会曾向东昌府区政府递交了一份报告,报告内容就是建议加大对货运市场的整治力度。
李志华认为,要想遏制目前货运市场的混乱状况,首先要制定行业规章,提高准入门槛。面对货运业呈现出的一盘散沙的状态,政府部门应该出面整合市场物流资源,大物流兼并小货运、诚信单位收编街头散户等方式,以保证运营的货运公司都具备合法资质。其次客户在选择货运公司时,要注意规避风险,尽量选择规模较大、信誉较好的公司合作。政府部门还应该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并由专职部门牵头对货运市场进行统一监管,并由工商、交通等部门彻底取缔无照经营的货运企业。
政府
将加大
行政干预力度
8月12日,市经贸委行业规划发展科科长张协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物流业是近几年新兴起来的朝阳产业,由于其市场化运作程度较高,许多方面还有待规范。目前,从国家到我市还没有颁布任何有关物流业的专业法律或者管理办法,但是2009年2月,物流业已被列入我国十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目前,省政府已指定省经贸委作为整顿物流业的牵头机关,省经贸委则指定各市经贸委为各市物流行业的主管部门。
目前,我市已经在开发区规划了物流园区,等物流园区建设完成后,将由市经贸委牵头针对我市物流行业进行集中整治,正规的物流企业必须搬入物流园区经营,不正规的物流企业将会被取缔。整顿后,物流业市场准入门槛将会抬高,经贸委将会充分调动物流商会的积极性,通过物流商会把物流工作的重心放到服务第一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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