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重拳治理二级公路上车辆超限超载

2009-7-9 5:07: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7月7日,黑龙江省政府召开的二级公路治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按照联合执法、部门协作、区域联动、源头治理、严管重罚的总体工作思路,依法治理二级公路车辆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使全省二级公路超限超载率控制在4%以内,保护二级公路桥梁等公路基础设施完好。 
    6月29日,伊哈公路铁力西大桥被一辆运钢材的超重挂车压塌桥体,导致8台车辆、21人落水,其中4人死亡,4人受伤,这是一起由于车辆严重超载导致的事故。黑龙江省政府要求,吸取“6·29”事故的教训,警钟长鸣。 
    据悉,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以后,许多大型车辆从高速公路改走二级公路,造成二级公路严重损坏。5月份黑龙江省二级公路超限车辆比4月增长41.8%,大型运输车辆增长67%。 
    黑龙江省委常委、副省长、省治超领导小组组长盖如垠对下一步治超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严格执行治超的标准,对于超重的车辆不仅是罚款,必须卸载,桥梁限重标识不完善的必须完善;二是各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三是治理超限超载要配合地方经济,给大件运输提供方便;四是治超工作各级地方政府负总责,把治超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同时加大宣传力度。 
    黑龙江省加强二级公路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各级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交通、公安部门加强协作与配合,合理安排部署执法人员,固定式检测站要坚持24小时三班轮换制,每班配备交通执法人员8名,公安交警执法人员不少于2名,全天候对货运车辆进行科学检测,推进联合治超协调机制的制度化、常态化,始终保持严管态势。各级政府要组织工业、公安、交通、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好本行政区域内货运源头治超工作。各级交通、公安部门要继续实行路面联合治超执法。对非法超限超载行为采取“控”(控制源头装载)、“拆”(对非法改装、拼装车辆强行恢复和拆解)、“卸”(卸载超限货物)、“罚”(处罚超限违法行为)、“告”(对超限运输车辆实施信息抄告)、“赔”(收取公路赔偿补偿费)、“拘”(将违法行为当事人移交公安机关)等手段依法强制管理,形成各方联动、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黑龙江省要求,加强对特大桥梁和危桥的管理,严禁超限超载车辆和超过限定标准的车辆通过桥梁。对确定的危桥,要依据分类标准设置明显标志和限高、限宽设施,派专人值守。要按照行业标准开通便道或指定绕行路线,保障车辆正常通行,防止交通堵塞。对导致压垮桥梁或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各级交通、公安部门在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中,必须坚持卸载与处罚相结合,对在治理中卸载的货物要进行规范、妥善管理。 
点评此文章 / 写评论得积分!+ 我要点评
  • 暂无评论 + 登录后点评
  • Copyright © 2006-2020 56885.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访问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