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港CEPA合作迎来新机遇 重庆将向港商开放内河航运

2009-7-8 14:16: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昨日,作为2009“重庆·香港周”系列活动内容之一———CEPA研讨会在我市举行。记者从研讨会上获悉,我市将在物流运输、印刷、证券、会展、医疗、文娱等方面实现新突破,推进渝港CEPA合作。    据介绍,自2003年国家商务部与香港签署CEPA协议后,到今年5月,已经签署了六份CEPA补充协议。其中,今年5月签署的CEPA补充协议六,包括开放市场的29项措施,涵盖20个服务领域,并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那么,随着CEPA补充协议六的实施,对港商以及我市的开放将产生怎样的影响呢? 
  在昨日的研讨会上,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重庆作为中国西部发展的排头兵,积极引进香港先进管理经验、品牌经营等,既是两地产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重庆自身发展的内在需求。重庆应在以下三方面积极加强与香港合作:首先,利用北部新区作为内陆CEPA惟一示范城(区)的平台,为渝港企业在物流、服务业、工业等方面合作搭建平台;其次,应该在专业服务领域加强与香港合作,香港在专业服务领域国际化程度高,拥有法律、会计、建筑、医疗、金融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双方合作,将助推重庆内陆开放高地的建设;此外,重庆企业还可以借助香港这一平台,实施“走出去”战略,拓展国外市场。 
  市外经委主任李建春表示,国务院3号文件已经明确把重庆的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港企可以在以下方面有所作为:参与到建设长江上游地区金融中心、帮助重庆企业上市、到重庆设立私募股权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等工作中,推进重庆金融业创新;共建长江上游现代物流中心,对保税港物流进行规划,共同发展水、空、铁保税多式联运,延伸保税物流功能,参与国际贸易通道建设;开发高端房地产项目;提供高端专业服务;加强专业人才合作交流等。 
  李建春称,为推进渝港CEPA合作,我市将在物流运输、印刷、证券、会展、医疗、文娱等六个方面争取有所突破,包括向港商开放内河航运;降低香港印刷服务提供者入渝门槛;允许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在重庆设立办事处;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以跨境交付方式,在重庆试点举办展览;香港医疗服务提供者在重庆市设立门诊部立项审批工作,将由重庆主管部门审批;香港演出经纪机构或文艺表演团体以跨境交付方式,在重庆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也将由重庆主管部门直接审批。 
  副市长刘学普、香港特别行政区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副局长苏锦梁先生出席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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