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开展集中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专项行动

2009-7-7 13:54: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为严厉打击交通肇事逃逸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部署,青岛市将从即日起开展集中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专项行动。 
  据了解,2008年全市共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151起,侦破144起,侦破率95.36%;今年1-6月份,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死亡事故46起,侦破44起,侦破率95.65%。 
  专项行动中,市公安交警部门将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对已查明的在逃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一律列入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民警在违法处理、事故处理和车辆、驾驶人的检审等各个环节中加强逃逸车辆、驾驶人的信息排查。二是,对性质恶劣、影响大、案情复杂或因肇事逃逸造成当事人上访的案件,要实行领导包案制度,组成专门的追逃小组,从事个案的查破工作;对缺少破案线索的案件,要组织人员重新梳理案情,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并广泛发动群众,争取获得有价值的线索。三是,将查获交通肇事逃逸机动车和驾驶人作为路面执勤执法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发现嫌疑车辆和人员,要严格进行盘查和网上比对,特别是查处车辆未悬挂号牌、挪用号牌、假牌假证、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擅自改变车辆颜色等交通违法行为时,要对是否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进行排查确认。四是,在高速公路和国、省道上加大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和驾驶人的查缉力度,充分利用公路卡口监控和城市电视监控系统,加强过往车辆号牌信息检索,一旦发现嫌疑车辆,要迅速布控堵截。五是,积极拓展获取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线索的渠道,形成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群防群治体系,有效提高查缉逃逸事故的力度、强度。六是,加强与相邻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建立完善信息通畅、反应迅速的交通肇事逃逸查缉网络。对侦破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做到侦破一起,依法处理一起。对单位负责人、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为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提供虚假证言或帮助其逃匿的,要依法惩处,同时,市民如有发现或知情交通肇事逃逸相关线索的,请及时拨打110或122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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