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拟定四类汽车享换购补贴

2009-7-4 17:27: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本报讯 在国务院批准了 《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 “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后,近日,商务部、财政部联合发布 《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拟定四类汽车享换购补贴,并在7月3日前,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据了解,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范围为2009年6月1日~2010年5月31日,四类车可 “以旧换新”。这四类车分别为:使用不到8年的老旧微型载货车,老旧中型出租载客车;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轻型载货车;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型载客车 (不含出租车);与 “汽车报废标准规定使用年限表”中规定的使用年限相比,提前报废的各类 “黄标车”。
    按照规定,符合规定的老旧汽车、“黄标车”车主应在2009年8月1日~2010年6月30日申请补贴。(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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