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8年抗战”能否走出“越治越超”怪圈

2009-7-29 11:31: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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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现场会日前在太原召开。山西作为煤炭大省、运输大省,也曾经是“超载大省”,从2007年开展新一轮治超以来,公路超限超载率由8%至11%下降到0.2%。交通运输部把全国治超会议放在山西,其用意不言自明。 
  但仅山西而言,就进行过“多轮”治超,每次都“无功而返”。这次治超能否走出“越治越超”的怪圈? 
  “行政”在与“市场”的博弈中屡败屡战 
  “超载是利益群体对公共产品的过度使用,当公共产品被严重损害后,政府就应当出手进行管理。”山西省交通厅副厅长张志川这样解释治超。交通运输部一位负责人认为,超载是市场行为,而治超是政府行为。 
  山西既承担着本省煤焦公路外运的压力,陕西、内蒙古的大批运煤车也要通过山西运往东部。山西饱受超载之痛,仅2007年就有3座桥梁被超载车压塌,其中太原市郊的一座桥梁被一辆车货总重180吨、相当于三节火车皮的卡车压垮。超载每年给山西造成的路损达10亿元,货车超限超载造成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比矿难还要多。 
  山西从2000年就开始进行过多轮治超,但一轮又一轮的治超不仅无功而返,而且超载更加猖獗。“以往的治超成果只能维持三五个月,最多不超过半年。”山西省治超办主任李顺通说。 
  在这“行政”与“市场”的博弈中,“行政”屡败屡战。群众说,超载不但没有被治住,一些治超机构和执法人员却成了治超的最大受益者,治超点成了“收费站”,治超成了“财源”。群众对政府的执政能力产生了置疑。 “治超问责”:向行政手段的执行主体下猛药从2007年12月到今年6月底,山西有428名干部因治超不力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县处级干部7人。朔州市山阴县县长成为全国第一个因治超不力被免职的县长。 
  “治超,下边涌动着暗流;追责,往往流于形式。”山西省治超领导组总监督员吕日周说。 
  “行政手段”的执行主体--各级干部及执法人员中的一些人作风不实,而责任追究不能从严,“出了问题能摆平”,是治超难以根本遏制的一个重要原因。 
  对此,山西把治超纳入各级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了各市、县(区、市)政府为责任主体,市、县(区、市)长为第一责任人,建立了严格的责任倒查机制,如果出现超载车,执法部门将追查车的运输源头、车辆改装企业、沿途所经执法站点及当地政府部门的责任。 
  去年古交市发现严重超载现象,执法部门对车队所在企业及煤矿罚款680多万元,对古交市的行政领导也进行了处理。“确实怕了,现在基层把治超作为工作重点中的重点。”不少执法人员“谈治超而色变”。 
  “为了使治超问责有严格的执行标准,山西先后出台了2个政府规章、6个政府文件,并将治超上升到法律层面,省政府草拟了《山西省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条例》,近期将提交省人大审议,可望在明年一季度颁布。”山西省交通厅副厅长张志川说。 
  防止行政部门与市场主体成为“治超利益共同体” 
  “山西好风光,山美煤更美,煤车一路来,人人都吃煤。”山西的跑车人曾经流传着这样一段话。从晋、陕、蒙地区出发的一辆辆运煤车一路“跨黄河、过雁门关、越娘子关、走杀虎口”,把一吨吨“黑金”输送到京、津、冀及其他东部地区的同时,也“养育”了一些治超执法者。一些地方只要缴了罚款就能过。记者曾经调查过从陕西到河北的一些运煤车,一路上的罚款要占到总收入的三分之一。 
  山西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一名负责人说,针对这个问题,山西这次治超对所有超限超载车辆实行无条件卸载,彻底消除“花钱买路”的做法,对拼装车辆强迫恢复原状。 
  在实行严格的“治超问责”的同时,山西省各级政府逐渐把治超工作经费纳入了本级财政预算,全省119个县(市、区)中有52个治超办经所在市编办批准设立为常设机构,对治超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了保证。2008年,省级财政安排了1.5亿元专项经费用于治超工作。新一轮治超以来,山西省公路“三乱”举报下降了38%,其中涉及治超的举报数下降66%。 
  治超必须实施综合治理 
  从2007年新一轮治超以来,曾经是全国超限超载最严重地区的山西,交通事故死伤人数、路桥损失大幅下降,一些交通要道,如中西部地区通往京津地区的石太高速公路畅通率明显提高。 
  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日前在全国治超工作现场会上说,“必须清醒看到,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的深层次原因尚未消除,长效机制远未健全完善。今年6月以来,连续出现的黑龙江铁力西大桥垮塌、天津津晋高速公路匝道高架桥垮塌,初步调查的原因都是严重超载所致。” 
  记者在山西看到,在治超过程中,山西运用了不停车快速检测系统、治超站点远程监控系统、治超执法同步摄录装备等科技手段,还运用了车辆通行费奖罚的经济手段。 
  在“车源”治理方面,山西省也做出了有益尝试。如临汾市发展厢式化货车,既可以限制装货总量,也可以解决煤、焦及其他矿粉造成扬尘污染的难题。但起初由于加装的厢式车辆不符合公安交警的规定,车辆属“非法改装”,上不了牌照无法上路行驶,虽经省政府领导协调车辆上了牌照,但由于外省不认可,车辆只能在省内运行。 
  山西省交通厅副厅长张志川认为,希望有关部门颁布厢式化货车改装标准和鼓励政策,严格车辆出厂技术参数监管,同时对严重超限超载的行为,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或破坏公共财产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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