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促闽履行对台先行先试改革

2009-7-28 11:21: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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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周春华 通讯员胡胜娇)7月17日,交通运输部与福建省政府就贯彻国务院 《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 (以下简称 《意见》),加快福建交通运输发展事宜在福州举行会谈。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福建省委书记卢展工、福建省省长黄小晶出席并作了重要讲话。双方就落实 《意见》,支持福建交通建设,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创造条件等问题达成了共识,并签署 《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交通运输发展会议纪要》。
    《纪要》指出,福建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在未来几年将进入高速发展阶段,要从服务、引导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出发,适时调整完善海峡西岸交通发展近期、中远期发展规划,重点开展区域性 “十二五”重大课题研究、 “十二五”交通发展规划和 《海峡西岸经济区综合交通发展规划》的编制,以规划为龙头,有力推进 “大港口、大通道、大物流”建设。加快交通运输发展是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举措和重要支撑。交通运输部支持福建省政府提出的交通先行、加快发展的发展思路和举措,并将进一步加强与福建省政府的沟通协商,共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加大对福建省交通运输发展的扶持力度,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支撑保障。
    《纪要》中,交通运输部明确将积极促进福建省履行对台先行先试改革,对闽台 “三通”继续给予特殊扶持。优先考虑福建交通主管部门直接参与交通运输部与台湾交通主管部门有关涉及直航事宜的沟通、协商,并加大对闽台直航船舶运力调控力度;协商支持福建尽快开通对台客运 (客滚)定期班轮航线,并在一定时期对市场实行保护;加快福州港、厦门港对台大型客滚码头建设改造;支持在福建开展与台湾方面车牌互认试点工作;支持对从国外购置专门从事闽台海上直航的船舶免征增值税和进口环节附加税;推动闽台客运航线空海空联运行李直挂工作;支持对从事闽台客滚运输的航运企业比照 “小三通”航线政策,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支持在福建建设两岸水陆路邮件总包交换中心,支持福州邮政货运专机执行两岸航空邮件运输,并在适当时机开通福州-台北邮政专船;支持将厦门、福州机场列为两岸货运直航航点,将泉州、武夷山列入两岸客运直航航点,增加厦门往返两岸直航班次;对在福建省沿海岛屿设立的两岸合作的特殊监管区域内交通建设给予特殊支持。加快福州港、湄洲湾港的VTS系统建设,加大台湾海峡海上搜救力量的投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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