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青岛市外 山东省内交通违法可以实现异地处理

2009-7-2 14:01: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一些车主可能在省内别的市县有了交通违法记录,为缴纳交通违法罚款的事发过愁,这样的事以后好办多了,省内交通违法行为,山东省除青岛市外(现正进行交通违法处理程序研发升级,升级后就能实现)可以实现异地处理。 
  以前,许多车主经常会遇到这样的烦恼,自己的车在省内其他市、县甚至在省外有了交通违法记录,但是在当地不能接受处理删除违法记录,必须到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去接受处理。由公安部发布的《交通管理服务群众十项措施》从昨日起实施,山东省内交通违法可异地处理等一系列服务新举措全面实行。 
  据介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异地处理,是指交通违法行为不指定在违法行为发生地处理,可以在异地处理的一种违法处理工作模式。异地处理的适用范围仅限于对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及一般程序处理、当事人(交通违法行为人,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无异议、仅处以罚款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现在,山东省除青岛市外以实现对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全省范围内,自行选择违法行为发生地、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点评此文章 / 写评论得积分!+ 我要点评
  • 暂无评论 + 登录后点评
  • Copyright © 2006-2020 56885.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访问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