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旧换新“意”在长远

2009-7-18 3:57: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枭冬
    7月14日,财政部、商务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 《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 《办法》规定,在今年6月1日至明年5月31日期间,报废一定使用年限的老旧客车、货车可享受3000~6000元的补贴。 《办法》中关于报废车型、补贴金额、申请流程、保障措施、监督管理等问题,凸显了一个 “细”字,让人们切实感到,政策实施可以做到有条不紊。
    据预测,今年全国汽车报废量有望达到270万辆,此刻出台 《办法》可谓正当其时。不过,尽管 《办法》涉及的细则足够具体和 “精致”,但笔者仍要善意地提醒该政策的相关实施部门,对这一 “原是以鼓励汽车消费为根本目的”的汽车政策,尽可能多地强调其在实施过程中的科学性,以及该政策会对日后汽车产业发展产生的影响。比如,此次以旧换新的主要车型涵盖了众多商用车型,不管是轻卡还是大客,如果可与一些已经或即将出台的鼓励措施结合起来,其效果必将更为显著,也更有利于商用车市场的尽快复苏。
    同时,针对以旧换新政策的实施,既要考虑到目前的汽车市场,更要着眼于未来。目前,还不是高调预计“政策措施将在短期内效果如何明显”的时候。企业、消费者和政府有关部门对此都该谨慎、低调行事。
    类似以旧换新这类政策,尽管在实施时间上有所限制,但其却是一项着眼于汽车产业未来发展的政策。其对市场新、旧车格局的调整具有前瞻性,政策实施者理应着重考虑这一点。正像商务部部长陈德铭指出的那样:老旧汽车油耗比新车高5%~100%,实行汽车以旧换新,会有利于提高能效水平,减少环境污染;汽车以旧换新还可以加快回收拆解处理体系的建立和规范; “以旧换新”不仅带动汽车消费,还可促进营销、物流等行业发展……笔者坚信,以旧换新政策在实施上只要具体到位、放眼长远,其必将对我国汽车市场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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