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现代物流不应止于概念

2009-7-15 0:55: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耿鸿武
    医药现代物流绝不是一个概念,而是一个利国利民的产业。国家《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也进一步明确了医药现代物流的发展方向。笔者认为,医药现代物流不应无缘药品招标,而应该是药品招标中配送的主题。
    为了促进医药现代物流的发展,笔者认为:
    一是国家尽快出台GSP新规,作为新医改的配套方案。同时要尽快明确医药现代物流的定义、标准,以便于各省在实施中易于把握。
    二是各省在制定集采方案时要充分考虑国家的规划及未来行业的发展,在政策层面鼓励有现代物流能力的经营企业有序发展,推动流通领域整合,进一步减少流通环节。
    三是结合GSP认证和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对经营公司进行分级管理。药品招标不仅要招产品,而且要对配送商的资格进行招标。对于符合现代物流能力的配送企业,在政策上要有所倾斜,尽快改善各地医药经营公司 “小、散、乱”的局面,提高药品配送的整体水平。
    四是确定合理的配送商数量。兼顾医药商业公司集中度和药品配送覆盖全部医疗机构的目标,在政府主导的指导精神下,既要宏观调控,又要遵循市场规律,创造公平竞争环境,通过市场机制使不符合要求的经营企业出局或转型。
    五是确定合理的配送费率。现代物流是一个提高配送效率、降低配送成本的系统,规模化更有利于其良性发展。通过有现代物流能力的企业进行配送,可以更有效地保证流通误差率的降低,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杜绝流通领域的商业贿赂。
    六是我国医疗机构分布较散,尤其是基层卫生机构、偏远区域的药品使用存在用量小、品种杂的现象,致使配送费用较高。选用具有现代物流能力的配送企业统一配送会更能有效地解决上述问题,而对于基层医疗机构的改革,也正是本次新医改的重点。
    按照目前我国医药公司的配送状况,没有哪一家或几家可以完全实现医疗机构全覆盖。因此,在发展现代物流的同时,既要鼓励现代物流企业直接配送,也要有效地运用分级配送,但要对整体的配送费率做总量控制。 “只委托一次”要求的实质是减少流通环节的加价率、降低药价,笔者认为不论委托几级,只要有一级保证配送到位和配送质量,并不增加配送费率总量,就可以鼓励。
    七是现代物流企业要具有社会责任感。医药物流配送不仅要保障医院、社区卫生中心等医疗机构的药品供应,更要保证基层卫生机构的药品供应。很多经营企业的经营思路是只做有利可图的配送,往往忽略基层医疗机构。笔者认为现代物流企业要主动承担重任,帮助政府排忧解难,政府也要对承担者给予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八是加强监管,打击过票、偷税漏税行为。过票、洗钱、无票经营是医药流通领域的顽症,严重地影响了流通秩序,要发展现代物流就必须加大打击力度和完善政策规章,为新医改的实施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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