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湖南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供有力的运输保障

2009-7-13 17:25: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2006年11月21日长江水运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以来,湖南省认真贯彻会议精神,按照部省共同签署的《长江黄金水道建设整体推进方案》要求,联系湖南实际,落实“十一五”水运建设任务,研究促进水运发展具体措施,加快推进与长江黄金水道对接能力——
    提高认识,营造合力共建的水运发展新格局。抓住国家共建长江黄金水道契机,加快水运发展,对实施我省“3+5”城市群优先发展战略,推动环湖沿江产业带的形成,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外向型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水运发展,已将水运发展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近期,周强省长带领省直各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织了水运专题调研,明确提出要把水运发展放在提高湖南经济长远竞争力、实现富民强省目标的高度,将加快水运建设摆在与高速公路建设、农村公路建设同样重要的位置,着力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协作、齐抓共建的湖南水运发展新格局。目前,《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运业发展的意见》经过修订完善,将提交近期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意见》提出了湖南省水运“十一五”后两年至“十二五”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从组织领导、资金渠道、用地和税费优惠政策以及完善法规体系等方面明确了保障措施,旨在促进湖南水运后发赶超,提高湖南水运对接长江黄金水道能力,加强现代交通立体网络建设,辐射和带动全省经济发展,是湖南省“十一五”至“十二五”水运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完善规划,合理利用和保护水运资源。根据《“十一五”长江黄金水道建设总体推进方案》的部署和构建现代交通立体网络的需要,并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近两年来,湖南省编制完成了《湖南省港口布局规划》、《湘江干线航道发展规划》,相继开展长沙、岳阳等港口的总体规划,以及《“3+5”城市群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工作,初步完成全省“十二五”水运建设规划;加强了水运发展规划与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江河流域规划、防洪规划和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衔接;发布了《关于加强通航河流上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以及《关于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确保防洪和通航安全的紧急通知》等规范性文件;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颁布实施了《湖南省实施〈港口法〉办法》。
    突出重点,加快水运建设步伐。湖南省“十一五”水路交通的重点是加快“2221”工程建设,即整治2段航道(洞庭湖区益阳至芦林潭航运建设工程、湘江衡阳至城陵矶二级航道整治工程),打造2个港口(岳阳港和长株潭港口群),建设2座枢纽(长沙综合枢纽、土谷塘航电枢纽),构建1个系统(全省水上支持保障系统)。目前,岳阳港城陵矶港区(淞阳湖)一期工程已完工并开港,洞庭湖区益阳至芦林潭航运建设工程进展顺利,长沙港主枢纽霞凝港区二期完成扫尾工程并建成投产。
    长沙综合枢纽项目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并定于今年9月底开工建设,土谷塘航电枢纽明年开工建设,湘江衡阳至城陵矶二级航道整治工程和全省水上支持保障系统前期工作进展顺利。水运基础设施建设筹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展,社会投资港口建设的积极性持续高涨,湘潭电厂煤码头、长沙粮库码头、株洲旗滨玻璃集团码头和岳阳煤代油码头等一批社会资本投资的项目相继建成。随着基础设施的改善,水运通过能力进一步提高,近年来货运量连续保持20%的增长速度,2008年全省完成水路货运量1.15亿吨(占全社会货运量10.7%)、货物周转量283亿吨公里(占全社会货物周转量13.6%)、港口吞吐量1.6亿吨,同比增长40.9%、8.8%、31.7%,均创历年同比的新高。

下一步工作思路 
    “十一五”后两年及未来一段时期,我省确立的水运发展思路是:围绕促进湖南“两型”社会建设和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大局,加快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航道出省大通道和港口现代物流枢纽作用,大力提升水运在综合运输能力体系中的比重,增强我省水运竞争力。根据这一思路,我省水运发展目标是:建成以洞庭湖为中心,以长江、湘江、沅水、资水、澧水等水运主通道为骨架,以长株潭港口群和岳阳港等国家内河主要港口为节点,以标准化、专业化、大型化的船舶为载体,以现代化支持系统为保障的安全、畅通、便捷、高效的内河水运体系。具体来说,要完成以下四项任务。
    构建高等级航道网。集中力量建设“3+5”城市群高等级航道网。“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我省计划整治内河航道549公里,新建航电(综合)枢纽3座,新增2000吨级航道439公里、1000吨级航道148公里、500吨级航道471公里。近期重点要加强洞庭湖益芦航线、湘江衡阳以下2000吨级航道建设,加速推进长沙综合枢纽、土谷塘航电枢纽建设,尽快提高湘江和洞庭湖主要干线航道通过能力。
    建设功能齐全的港口群。着力打造长株潭和岳阳港两个省级航运中心,夯实我省现代化航运物流平台;“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计划建成3000吨级泊位11个,1000吨级泊位37个,500吨级泊位10个。
    打造结构合理的船舶运力。推进船型标准化工程,着力对我省50万吨非标准船舶进行改造,加快运力结构调整,大力发展集装箱、液货、危险品等专业化船舶。到“十二五”末,全面实现干线航道船型标准化,湘江干线货运船舶平均吨位达到1000吨,运力新增100万载重吨。
    完善水运支持保障系统。建立全省水上交通安全指挥中心、水运信息系统、水上安全监控系统、船舶防污染系统、水上应急指挥和救助系统,实现海事“监管效能化、反应快速化、执法规范化、管理信息化”。
    我们将按照这次会议共同签署《合力推进长江黄金水道建设若干意见》的要求,从组织、资金和政策上加以保障,合力推进湖南水运发展:一是由省政府牵头建立和完善水运发展协调联动机制,负责协调解决水运发展中的重大事宜。全省联动,打破部门、行业和地域之间的界限,从部门抓水运向政府、社会合力抓水运转变。二是拓展水运发展筹融资渠道。初步匡算,我省“十一五”后两年及“十二五”期间,水运建设项目规划总投资179.17亿元。为保证项目实施,一方面我们将加大政府投入,在省财政预算中建立水运发展专项资金,拟从2009年起每年至少安排1亿元;省交通厅从燃油税转移支付中每年安排1.5亿元,每年安排交通统贷统还资金2亿元左右,用于我省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进一步优化经营环境,引进战略投资,支持引导港口、水运、运输服务企业做大做强,鼓励通过股份制改造等途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本运营水平。三是完善扶持水运发展优惠政策。研究制定相关土地、环保政策,明确列入重点工程的水运建设项目享受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同等优惠政策,自2009年起三年内暂免全省水路交通系统事业性收费价格调节基金。
 几点建议 
    (一)建议国家继续投资内河港口建设。因内河港口不同于沿海港口的发展进程,如国家取消对所有港口的投资,将使内河港口发展更加落后沿海港口发展。因此,国家在内河港口发展的起始阶段,不宜取消对内河港口建设的投资支持,建议继续适当投资内河公益性港口建设。
    (二)建议畅通长江中游航道,加快岳阳至武汉航道建设。岳阳港是我省唯一对外开放口岸,同时也是长江最上游的口岸,建有5000吨级的外贸码头,现已开通对台航线。目前,长江武汉至岳阳段航行条件不能满足5000吨级海轮通行要求,建议尽快开展长江中游航道的大规模整治和建设,提高航道等级,改善通航条件,确保5000吨级海轮常年进出岳阳港。
    (三)建议建立统一的长江水运市场,促进长江流域水运全面协调发展。建议建立长江公共水运信息平台,加强信息交流,培育“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长江水运市场。加强流域合作,共同探索土地、岸线、能源和建筑材料等科学合理利用的有效途径,共享长江水道建设中水运资源保护、航电枢纽建设、航道整治、疏浚土利用等重大项目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大力发展水运循环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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