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交通厅制定对策治超 超载140%最高罚3万

2009-6-8 14:41: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针对市民提出的治超建议,海口晚报记者连线了省公路局等管理部门,其中一部分建议路政部门已经开始采取措施,另外有的建议有望逐步成为现实。        
  针对治超中发现的问题,省政府、省交通厅非常重视,并制订了相应的对策。省政府提出了落实治超站所需用地及有关手续等6大治超目标。       
   车辆管理        
   号码为138XXXXXX46等7位市民建议:加强车辆源头管理,尤其是禁止非法车辆上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形成制度。       
   点评:目前公安部门禁止非法和违规车辆登记注册,查处并收缴上路行驶的报废、拼装车辆;运输单位的货运车辆超载,经处罚仍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处罚;依法查处阻碍执行职务等违法犯罪行为。       
   处罚力度         
  号码为130XXXXXX59的市民建议:不能以罚代管,要将罚款与扣分结合起来,比如达到什么程度可吊销驾驶员证件等。在处罚上,可按照车辆超载重量以及路程的长度等指标进行计算,把道路的建设成本考虑进去。       
   点评:对逃避检查的超限车辆,交通部门将违法信息移交属地交警部门,由交警部门依照规定录入交通安全违法信息系统进行处理。每超限超载1吨收取赔偿费40元。现场造成公路桥涵设施有形损坏另行收取赔偿费。车辆超限超载程度不同,处罚程度也不同。      
    构建监控网络        
   号码为133220XX422市民建议:在农村公路路口设立摄像头等监控设施,全天候监控超载行为,可有效解决目前路政人手不够的问题。        
  点评:省公路局表示,目前正积极落实治超站所需用地及有关手续,完成交通部及省政府批复的治超检测站点建设任务,完善我省治超路面监控网络。按照“高速公路入口阻截劝返、普通公路站点执法监管、农村公路限宽限高保护”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治超监控网络,管理主体要在农村公路重要出入口及节点位置,设置限宽限高设施,防止超限超载车辆驶入。       
   超载140%最高罚3万       
   按省物价局、省交通厅琼价工字[1997]344号文件规定标准,每超限超载1吨收取赔偿费40元。现场造成公路桥涵设施有形损坏按344号文有关条款另行收取赔偿费。超限超载超过30%以上,除了收取赔偿费外,还将按照超限超载程度的不同处以不同数额的罚款。超载30%-35%,罚款200-300元,超载95%-100%,处罚7600-8100元,并建议交警扣4分,超载140%以上,处罚27000-30000元,并建议交警扣6分。阻挠检测、卸载、故意阻碍交通;拒绝执法人员正常检查,冲卡或冲击执法人员,将加重处罚。对逃避检查的超限车辆,交通部门将把违法信息移交属地交警部门,由交警部门录入交通部门违法信息系统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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