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路水路环境治理 确定5大工作重点

2009-6-5 15:29: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按照我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安排,6月份是公路水路环境治理月。昨日,记者从市交委获悉,我市交通部门将重点做好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客运码头、汽车客运站、机动车维修企业等五个方面的环境治理工作,确保治理月结束时,公路水路沿线交通环境有明显改观。    
  五个方面的工作   
   重点做好    
  市交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最新制定的《成都公路水路环境治理月活动实施方案》,我市公路水路环境治理月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将继续清理高速公路、国、省、县、乡公路两侧边沟范围内及水路航道沿线交通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垃圾和杂物,保持公路水路沿线环境卫生,减少公路、航道病害,制止车辆沿途抛撒,加强养护管理等工作,再掀交通环境治理高潮。    
  “主要是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该负责人表示,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做好高速公路边沟、路肩和中央隔离带的垃圾清理,加强城乡结合部的高架桥下的建筑垃圾清理,集中清理服务区卫生死角;搞好国省干线公路施工环境综合治理和公路养护环境综合治理,确保路面、路肩、边沟、桥涵、边坡整治;加强对客运码头平台、客渡船舶和相关附属设施的综合治理,确保趸船及周边水陆域干净整洁;提升汽车客运站形象,重点保持站房、车场地面、墙面、顶面清洁并完善保洁制度;加强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管理,有效制止占用公路路面修车和随意摆放配件工具及污染场地的行为。    
  高速公路、国省干线   
   重点治理    
  《成都公路水路环境治理月活动实施方案》对我市高速公路、国省干线等重点治理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比如,高速公路方面,就要求对边沟、路肩和中央隔离带的垃圾进行清理,严禁垃圾堆积,及时清理匝道、桥梁、隧道、各路段连接部等处路面垃圾、抛落物,加强城乡结合部的高架桥下的建筑垃圾清理,及时恢复被破坏的轮廓标、外隔离网;要集中清理服务区卫生死角,督促加油站、餐饮业主、加水点等处做好卫生保洁,车流量大的服务区要派人指挥车辆规范停放。    
  国省干线公路方面,要求认真搞好公路施工环境综合治理,确保施工现场各项制度健全、公开,施工公告牌、安全标志牌清晰、指示明确,施工进场材料堆放规范;做好保通方案或绕行车辆的协调工作,施工过程中配合交警搞好现场交通指挥,保障道路畅通。    
  同时,还要求加强对码头附近水面漂浮物的治理,每2周确保至少1次集中打捞;进一步治理各类码头设施,确保货物堆放有序、机械设备摆放整齐,下河引道干净整洁,排水沟排水通畅、无堆积物。    
  汽车客运站方面,则要求清理由于建筑设施布局不合理造成的三级以上客运站站前广场、人车进出通道、候车售票厅、停车场秩序乱、无障碍通道不完善、标志标识不齐全、广播公示等设施不完善和站内及广场乱设摊点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加以改善。    
  机动车维修业方面,则要指导业主合理规划和合法利用停车、作业场地,杜绝占用公路路面修车和随意摆放配件工具及污染场地,督促业主维护责任范围内环境。    
  成立五个检查考核组    
  重点抽查    
  为开展好公路水路环境治理月活动,市交委将特别加强治理月活动的检查督促,专门成立了公路、客运、物流、轨道、水运五个检查考核组,在6月份对各单位开展治理月工作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同时,市交委还要求各单位要对责任区域工作情况和活动效果进行普遍检查。区(市)县交通局公路养护、路政、运政、航运等管理机构要组织人员对管辖范围内的国省县道公路沿线、收费站、高速公路连接线、国省干线公路接道口、汽车客运站、客货运码头、航道、汽车维修厂及其附属设施等进行全面巡查,要指导乡镇政府加强对乡道、乡镇客运站、乡镇码头的巡查,巡查频率每周不低于一次;加强对城区内及城区周边客运站、客运码头、收费站、公路沿线机动车修理厂的巡查,巡查频率为每周至少两次。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将对照成都交通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和治理标准,对专项治理效果进行评价,对因工作不力造成的问题要追究责任坚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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