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中小企业门槛如何定 各方观点争鸣

2009-6-5 13:44: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如果说制定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是一把促进社会经济进步的利器,那么准确划分并定义中小企业就是给这一利器明确了落实的目标和范围。但是政府采购不同于单纯的工商业活动,各方当事人对于政府采购市场的中小企业应当如何划分并进行保护仍有着相当大的分歧。
  
发改委:人数和营业额是关键
  
根据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统计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可以发现,传统工商业中对中小企业的划分主要由企业所处的行业对应企业员工数量和营业额实现。
  
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小企业的划分直接目的是衡量企业的整体竞争能力和企业实力,一般情况下,在行业一定的情况下,企业员工数量直接决定了企业的技术实力和生产规模,而企业的营业额则是对公司实力的最市场印证,因此通过这两项数据划分企业是否属于中小企业仍然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以零售业为例,中小型企业须员工数量少于500人,或销售额15000 万元以下。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100 人及以上,销售额1000 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财政部:按项目类型考量
  
对于按照企业整体人员和业绩划分企业规模的做法尽管具有非常强的代表性和适用性,但财政部方面表示,因为政府采购涉及各类不同采购内容,因此不能完全以企业所处的行业进行划分,而是应当按照采购内容进行针对性的界定门槛。
  
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处薛冰说:“政府采购的项目分为货物、服务、工程三大类,不同类别的采购内容对供应商提出的资质要求也各不相同,因此在制定相关政策的过程中将会充分考虑三类供应商的不同特点进行细致的规模划分,比如服务类对员工数量的要求就会相对较低。”
  
确实,企业整体规模是在广义市场的划分标准,而政府采购市场由于情况特殊,对供应商还有其他资质门槛的限制,因而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门槛理应进行相对的调整。
  
联信永益:门槛跟着项目变
  
扶持中小企业应当随着采购类型进行对应的调整,但企业认为,政府采购应当根据产品的重要性不同有所调整,对中小企业的定义不应一刀切。
  
联信永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助理总裁李党生表示:“政府采购过程中什么样的企业是中小企业不能根据企业自身情况来界定,而应当考虑项目自身的情况。比如,采购高度涉密的数据中心和采购打印机对供应商的要求明显有所不同,企业规模对于数据中心建设可能影响不大,但对于供应打印机厂商而言,企业规模已经远远超出了政府采购供应商所应具备的企业规模。定义中小企业还应当充分考虑企业在政府采购市场内部的实际情况。比如,某些大型企业,可能在企业市场业绩非常好,员工数量和营业额都非常大,但是服务政府用户的人员并不多,在政府行业中也只是业绩平平。这类企业也应当算作中小企业,因为他们不能自信地认为自己的产品和服务能够充分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航天远景:资金和综合实力决定规模
  
航天远景科技有限公司总裁孙健则认为:资金和综合实力是决定企业规模的关键。
  
孙健表示:“政府采购市场的中小企业面临最大特点就是资金较少,综合实力较弱,相对来说不具备完成大型项目的能力。但是中小企业的人员规模特点决定了企业经营灵活、适应变化能力强的特点。同时,中小企业尽管不具备超强的综合实力,但是往往在某一项或几项技术中具有非常强的技术实力。而这类技术领先的中小型IT企业完全可以通过市场的锻炼和培养成长为业界一流的大型IT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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