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与七省二市签署意见合力推进长江黄金水道建设

2009-6-26 11:20: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在长江水运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交通运输部与沿江七省二市人民政府共同签署《关于合力推进长江黄金水道建设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就完善沿江产业布局,加强水运资源保护,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大资金投入,合力推进长江黄金水道建设,不断提升长江黄金水道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达成共识。 
完善沿江产业布局 加快黄金水道建设 
    《意见》提出,充分依托长江黄金水道,利用水运运能大、成本低、安全、环保、节能等优势,不断完善沿江产业规划。积极引导冶金、电力、石化、钢铁、汽车、造船等适宜临水布点的产业向沿江合理布局、集聚发展,推动形成若干有影响力的、向周边腹地辐射能力强的产业群。注重长江水运规划和产业布局有效结合,把黄金水道发展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 
    在航道建设方面,部省市将携手加快长江干线航道建设前期工作,推进长江口深水航道上延至南京的前期工作,提高中游航道通过能力,继续改善上游航道通航条件,加快支流航道重点工程建设。促进水运与其他运输方式有效衔接和协调发展。 
    在港口建设方面,加快主要港口特别是集装箱等专业化码头建设,完善港口集疏运网络,实现港口结构升级。沿江港口发展要统筹协调,结合腹地经济产业布局特点,与沿江城市发展紧密结合。积极研究制定扶持港口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长江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 
    此外,部省市还将合力加强乡镇渡口安全建设,推进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建设。 
    《意见》要求各省市建立和健全水运发展协调机制,加强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与当地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利、农业等有关涉水部门沟通协调。鼓励引导企业之间开展合作与交流,做好省际间航道建设的衔接,避免出现新的碍航设施,促进水运资源的合理开发、综合利用。 
加强水运资源保护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交通运输部目前正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工作机构,抓紧开展《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加快《航道法》立法进程。沿江省市将完善本省市水运建设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意见》提出,航道、港口岸线是不可再生的重要资源。沿江省市要探索岸线等资源的有偿使用机制,有偿使用的收益专项用于港航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加强对影响通航和安全的采砂活动的管理,加强航道及通航设施等保护;切实加强跨河、拦河、临河建筑物的通航论证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管,确保为航运发展留有空间。 
    地方各级政府应采取优惠政策,将航道、港口及港口物流园区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研究出台航道、港口建设有关税费返还用于港航设施建设的优惠政策。加快土地、环保、防洪等审批,加快工程征地、拆迁进度,规范工程建设监管行为,确保水运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安全。 
加大资金投入 拓宽融资渠道 
    国家将继续加大对长江干线的投资力度,支持主要支流水运基础设施建设。沿江省市政府也将在稳定现有资金渠道和资金规模基础上,积极争取国债资金、安排燃油消费税返还资金等,用于水运基础设施建设、船舶运力结构调整和支持保障系统完善。 
    《意见》提出,加强政府、企业等之间的协作,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境外资本等投资水运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加强与各金融机构的合作,多渠道筹集水运建设资金,搭建水运融资平台;通航河流及规划通航河流上建设枢纽时,通航设施要满足航运规划标准;交通运输部门投资航运枢纽要以航为主,政府投入所形成的资产纳入交通运输部门统一管理,枢纽收益全部用于内河航运建设,实现滚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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