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7月提交三审稿

2009-6-24 14:33: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现状:我区道路路线长、路况差、安全事故频发议点:把旅游、建设、气象、新闻媒体等各部门、单位的行为和职责都纳入到详细、可实施法规细则中来。比如可以考虑将区内道路安全设施建设的投入和管理纳入到政府规划中…… 
  昨日下午,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区公安厅、区公安厅交警总队、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对《西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改意见进行讨论。 
  据了解,今年5月,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向区人大常委会就《西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改意见提交了二审稿件,但还有部分内容不完善。 
  为了将《西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制定成一部符合我区实情,又便于实施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区公安厅交警总队等相关部门联合我区各地(市)采集了大量资料、信息,在《西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改草案出来后,与各相关单位进行讨论座谈。希望修改后的预送三审草案能在7月通过区人大常委会议案。 
  在昨日的座谈中,各相关单位结合在工作中获得的经验、信息和实际操作办法,对《西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改草案提出了合理性建议。 
  与会人员认为,根据我区道路路线长、路况差、安全事故频发的具体情况,各相关单位在调查和日常工作中了解到,要使我区道路交通安全得到有效管理,不仅要加强普法宣传工作,还应该把旅游、建设、气象、新闻媒体等各部门、单位的行为和职责都纳入到详细、可实施法规细则中来。 
  比如可以考虑将区内道路安全设施建设的投入和管理纳入到政府规划中;建设、交通部门在实施建设工作中应合理设置交通安全设施;旅游部门该如何监管旅游车辆安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如何加强农牧区摩托车、拖拉机及低速机动车无牌无证等不规范行为的管理力度;如何让公安交警部门在执法中有法可依、职责更加清晰等意见。 
  通过向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后,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将在近日对《西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使《西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成为一部有法可依、服务人民、便于实施、有地方特点的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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