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政府采购"优先购买国货"不是贸易保护

2009-6-19 13:04: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中国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日前联合发布通知,要求4万亿元人民币拉动内需相关的政府投资项目,必须优先购买国货。消息一出,立即引起了国外媒体的围攻,认为中国这种做法是在搞“贸易保护”,将加剧世界范围内的贸易保护主义情绪。对此,中国国际贸易专家指出,中国此举只不过是在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而政府采购规定优先购买国货实际上是一种国际惯例。   本月4日,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委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加强对拉动内需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监管工作。通知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属于政府采购的,除非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等法定情形外,应当采购本国产品,否则需要报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
  对于上述规定,英国《金融时报》等不少外国媒体纷纷刊文指责说,这是中国政府采取的一种贸易保护主义举措。对此,中国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研究员梅新育指出,中国的措施实际上只针对政府采购领域,与贸易保护主义扯不上关系,因为在政府采购领域,优先购买国货实是一种国际惯例:“在政府采购领域,在同等条件下国货优先,这是各个国家通用的做法,也是各国保护本国经济发展的基本权利。而且,这种做法也不是中国的首创,发达国家在(过去)数十年来一直在继续采用这种做法。”
  据介绍,目前,各国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几乎都有优先购买国货的条款。例如,《美国购买法》规定政府采购必须至少购买50%的国内原材料和产品。中国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政府采购法》第10条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针对外界批评中国没有遵循世贸组织有关政府采购的协议,梅新育说,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的《政府采购协议》只是一项诸边协议,目前只有少部分成员签署了该协议。中国正在和其他成员进行相关的谈判,还未签署该协议,因此,并不需要承担对外开放政府采购项目的义务。他说:“中国并没有加入到世贸组织的政府采购协定,如果要把政府采购的项目拿到世贸组织去谈的话,我们中国没有承担这样的义务。”
  据了解,中国九部委此次联合发文规定在政府采购中优先购买国货,其目的在于规范政府的采购行为,因为此前在中国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中普遍存在歧视国货的情况,引起了国内行业协会的不满。九部委此次发布的通知中就指出,应清理“是否存在通过设定歧视性条款限制国产设备使用”的情况。
  尽管中国只是在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但不少外国媒体还是将中国的做法与美国国会今年早些时候通过的“购买美国货”条款联系起来,认为都违反了自由贸易的原则。对此,梅新育研究员指出,中美两国的情况是完全不同的:“中国的条款仅仅针对于中国政府采购的项目,而美国对所有接受政府资助的项目都要实施这样的条例。(而且,)它此前并不存在对国货的逆向歧视问题。”
  由此可见,外国媒体有关中国经济刺激计划“优先买国货”属贸易保护主义的指责,实际上是对中国政策的一种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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