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发布新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009-6-11 12:55: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为切实加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保障公路畅通,交通运输部日前对原2005年发布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新的修改并予以发布,旧的《预案》同时废止。 
  新的《预案》对各类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该《预案》适用于涉及跨省级行政区划的,或超出事发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置能力的,或由国务院责成的,需要由交通运输部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Ⅰ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以及需要由交通运输部提供公路交通运输保障的其他紧急事件。《预案》提出,要以人为本、平急结合、科学应对、预防为主,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高度重视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急科技水平,增强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提高防范意识,做好预案演练、宣传和培训工作,做好有效应对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各项保障工作。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联动协调,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部门协作、资源共享。加强与其他部门密切协作,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联动处置机制。 
点评此文章 / 写评论得积分!+ 我要点评
  • 暂无评论 + 登录后点评
  • Copyright © 2006-2020 56885.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访问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