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四大战略”推进县域经济发展

2009-5-7 17:02: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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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剑河县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县域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乡镇为纽带,以农村为基础,以县辖区为单元的区域经济,结合全县资源优势和经济发展要素,理顺发展思路,明确战略重点,坚持“旅游促动,城镇带动,投资拉动,文明推动”四轮驱动、相互促进的战略,全面推动县域经济发展。 
  坚持“旅游促动”战略,大力发展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第三产业
  充分利用该县旅游资源优势,围绕建设生态和民族文化旅游大县目标,依托生态、民族等优势旅游资源,以特色新县城和三板溪库区旅游开发为重点,立足市场,突出特色,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旅游发展综合性、区域性和专项性规划,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旅游规划体系。
  强化旅游精品意识,充分利用省旅游优先发展区建设及世行贷款贵州省文化和自然遗产地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机遇,着力抓好精品旅游景区和精品旅游线路建设,完善旅游配套设施,加大环境治理和宣传力度,不断提升景区景点的发展水平和在外知名度,打造独具民族特色旅游目的地和生态观光、休闲度假旅游品牌。“十一五”期间,力争将温泉和仰阿莎湖打造成国内外知名旅游品牌。建成新县城—仰阿莎湖—温泉和新县城—仰阿莎湖—百里阔叶林—八万山两条旅游精品线路,集中打造一批具有特色的民族旅游村寨。大力培育和发展民族歌舞、民族服饰、民族饮食和民族民间工艺加工产业,抓好革东八郎古生物化石标本和苗侗服饰文化、民族特色食品、民族药业的研究与开发,推进民族文化和旅游商品的市场化和产业化进程。积极发展宾馆酒店业,力争建成3家以上三星级酒店,提高旅游的接待能力和服务质量。加强对旅游管理从业人员的培训,培养一批适应该县旅游业发展步伐的导游队伍。坚持政府主导,委托经营,制定和完善旅游景区管理办法,推行旅游风景项目特许经营制度,提高景区开发的档次和水平,防止对旅游资源的低水平开发和掠夺性开发。制定优惠政策和旅游服务接待标准,积极扶持旅行社、旅游运输和旅游饭店等旅游企业和乡村旅游发展,规范旅游市场,促进旅游各行业的健康发展。到2010年,把剑河发展成为全州乃至全省旅游集散地和目的地。全县接待国内外游客达200万人次以上,旅游产值达到8000万元以上,旅游收入年均增长20%,旅游产值占GDP的比重达10%以上。通过旅游业牵引作用,大力培育和发展手工业、交通运输业、饮食服务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特色商业街和休闲旅游商品业,不断提升该县传统第三产业,发展商贸物流和新兴第三产业,活跃城乡经济。到2010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力争达到2.7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
  坚持“城镇带动”战略,建设专业旅游城市,提高城镇化水平
  以自然景观为基础,以集中体现民族风格民族特色为主线,突出地方特色和旅游精品,扎实做好城镇的规划和建设管理工作,充分体现苗侗文化与建筑风格。进一步强化法律、社会和新闻媒体对规划实施的监督,实行城镇规划督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按规划和标准,集中力量抓好特色新县城建设。加强公路沿线的房屋建设规划,加大对集镇、村寨的房屋改造,把柳川、南加、南哨等建成重要的旅游集镇。继续实施以街道、供电、供水、防洪、通讯、绿化为主要内容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镇功能,建成新县城污水、垃圾处置工程,逐步实现集镇垃圾集中处理和污水达标排放。
  着力抓好区域性城镇建设,把县城发展为连接东西南北经济区板块的枢纽中心,打造成极具苗侗民族特色的山水园林旅游城市。以提高岑松、南加、南明、太拥等集镇综合功能为重点,稳步推进建设和改造扩容进程,逐步拓展集镇发展空间。将乡级经济区域纳入集镇城镇经济圈,以集镇为核心,选择培育周边地区作为其外围组团,形成主辅结合的城镇空间结构,提高城镇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选择一批具有一定基础、经济相对发达、发展条件较好,分布在交通干道沿线的建制镇作为中心镇重点发展,形成小区域城镇经济,提高城镇的带动效应。到“十一五”期末,全县城镇扩容5平方公里,新县城人口力争突破5万人,力争人口城镇化水平达25%以上,各乡镇集镇城镇化率进一步提高,建成1-2个上万人集镇三是强化城镇经营,综合研究城镇的各种产业要素,促进城镇规模与产业发展相协调。充分利用交通对人流、物流、信息流的聚集扩散作用,以大交通促大流通,以大流通促大发展,加快发展交通枢纽型城镇;充分发挥旅游资源优势,加快规划建设一批综合服务功能配套的旅游城镇;结合城镇新区开发和农贸市场的规划建设,大力发展绿色产品和优质农产品加工业为主的乡镇工业,加快培育以绿色产业为支撑的城镇。因地制宜发展各类综合性或专业性批发市场,加快发展商贸集散型城镇。坚持以优美的环境集聚人口与投资,加强城镇环境管理,提高城镇卫生文明程度和社会服务功能,提升聚集效益。
  坚持“投资拉动”战略,增强借助外力发展自我的能力。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和行政效率。积极争取国债、以工代赈资金投入,充分利用土地融资、招商引资、吸纳社会闲散资金、利用金融资本、经营性行业拍卖及特许经营等手段,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合理回报的公益事业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拓宽开放领域,完善投资环境监测、考核评价、奖励与责任追究机制,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信用环境、服务环境,树立“诚信剑河”良好形象。健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的招商引资机制,加强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完善招商引资“一站式”服务体系,实行“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千方百计引进项目资金投入。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决策责任制度、投资责任追究制和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及投资风险约束机制,加强规划和政策指导,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抑制无序竞争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十一五”期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入年均达1.6亿元以上,招商引资到位资金保持20%增长,引进外资达2亿元。到2010年,非公有制经济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达65%以上。
  坚持实施“文明推动”战略,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切实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面向城乡群众的便民利民服务,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畅通诉求渠道,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和社会利益协调、社会纠纷调处机制。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和应急救援、社会动员机制,提高处置突发性事件的能力。以规范权力运作、资金监控和从政行为为重点,加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扎实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完善社会稳定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国防教育和民兵预备役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加强政治文明,坚决执行人大决议,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拓宽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进一步做好民族工作,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广泛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做好宗教、侨务和外事工作,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积极发展残疾人事业。
  坚持依法治县,强化法律监督。正确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等手段,解决好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扫除社会丑恶现象,推进社会文明进步。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广泛开展创建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机关、文明家庭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在2010年前将县城建设成为省级优秀旅游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和省级卫生城市,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一个文明健康向上的良好环境。(姜丹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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