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向船舶工业大省跨越

2009-5-5 14:11: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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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船舶工业发展的严峻挑战,山东抓住结构调整的重要机遇,加快产业优化升级,积极向船舶工业大省跨越。山东将以青岛、烟台、威海“三大基地”和即墨、荣成等“六个船舶工业聚集区”为依托,突出船舶配套零部件产业的发展,形成产业集群。

  目前,山东全省列入行业范围的造修船企业73家,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企业5家,游艇制造企业7家,配套企业34家,从业人员10万人。现有造船能力400万载重吨,规划到“十一五”末达到600万载重吨。海洋工程装备生产能力达到40万标准吨,位居全国前列。

  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山东造船市场骤然下滑,新船需求锐减,新船订单急剧减少。未来3年内,船舶市场将进入低谷期。履约交船风险加大,船东撤单、推迟接船甚至弃船等风险增大。受市场倒逼机制的影响,山东造船企业被迫进行结构调整,加快技术进步和新产品开发,重新确立市场竞争优势,船舶工业面临重新洗牌,竞争力不强的造船企业将被迫退出市场。

  为解决当前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确保运行质量效益,推动山东船舶工业平稳较快发展。山东规划加快船舶工业发展,狠抓产业结构调整和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

  今后,山东将大力开拓市场,防范市场风险,优化产业布局,实现聚集发展。山东加快青岛、烟台、威海“三大造修船基地”和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即墨市、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蓬莱市、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成市等“六个船舶工业聚集区”建设,培植龙头企业,建立完善船舶工业体系,实现布局集中、产业聚集、功能完善。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山东支持外资造船企业与省内船企合作,建立战略联盟,推进造船产业向山东转移。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进行海外并购,建设大型造船企业;支持骨干造船企业与上下游产业公司联合发展,共同抵御市场风险、金融风险;支持优势企业强强联合或重组中小企业和困难企业,培植大企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

  在融资方面,山东将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为骨干企业提供投资信贷支持。完善在建船舶抵押融资机制,确保企业资金供应。减免在建船舶抵押评估费,减轻企业负担,探索开展船坞、船台、龙门吊等大型设备和海域使用权抵押业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预计到2011年底,山东海洋船舶、内河船舶、海洋工程装备的生产能力分别可达到600万载重吨、100万载重吨、50万标准吨;完工量分别达到400万载重吨、80万载重吨、35万标准吨鸦船用设备本地化装船率年均提高2-5个百分点,船用原材料本地化配套率达到80%,各主要经济指标年递增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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