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违法偷逃通行费 云南省主要收费站将设公安执勤点

2009-5-5 10:26: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近两年,一些司机违法偷逃通行费伎俩被收费站收费人员和内保人员制止时,经常恼羞成怒地群体性打砸收费岗亭,打杀、威胁、恐吓收费工作人员,携带凶器暴力抗法。对此,我省将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坚决打击。 
  据省公路开发投资公司有关人士介绍,他们将进一步提高内保人员的相关素能,并配备必要防卫器械。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建立联防整治长效工作机制。共同对前阶段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系统归纳总结、研究分析,进一步完善防控手段,提高技术识别、侦破能力;尝试在主要收费站点设置公安执勤点,从内保人员当中选拔培训公安协管员,从心理上对不法分子实施威慑,消除其犯罪动机,打压其生存空间。 
   一次逃费达上万元 
  你可能对公路收费有过抱怨,但“一分钱一分货”,收费公路的确比免费通行的普通公路要快捷、舒适得多。“贷款修路,收费还贷”,这是由中国的国力决定了的。为了让大家尽早走上更多的好路,“十五”期间,云南交通建设共完成投资790.75亿元;2006年至2008年底累计完成966.4亿元,今年力争完成300亿元。这些投资,大部分靠贷款。目前,全省公路通车里程已突破20万公里,居全国第三;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2500公里,居西部地区第一、全国第七。对云南来说,每年收取的50亿元通行费连偿还利息都困难,更谈不上归还贷款本金。 
  当公众逐渐理解接受“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时,一些货车司机不但盲目超载,还通过倒卡、换牌、垫钢板、撬秤、使用假轴、液压千斤顶、假冒军车等方式偷逃通行费,造成全省每年可能流失上亿元公路收费。据省公路开发投资公司有关人士介绍:实行计重收费后,一辆从昆明前往保山的6轴货车,如果不违规超载需缴纳1366元通行费,如果超载到130吨就要缴纳14292元通行费。 
  通过违法倒卡,有的犯罪嫌疑人只缴纳240元。 
  偷逃通行费被判刑 
   
  为遏制通行费巨额流失的势头,保障全省公路建设所需资金,在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视下,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公安厅于2008年3月5日出台《关于办理偷逃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违法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意见》实施以来,省公路开发投资公司协助各级公安机关成功破获7起偷逃通行费的典型诈骗案件,涉案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抓获并移交检察机关起诉。其中,祥云县“3·15”诈骗案经祥云县法院于2008年7月16日公开审理,判处主犯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昆明市“4·18”诈骗案经昆明市西山区法院于2008年8月27日公开审理,判处主犯拘役7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杨绍春诈骗案经昆明市西山区法院于2008年8月27日公开审理,判处主犯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李立成假军车诈骗案经昆明市西山区法院于2008年12月1日公开审理,判处主犯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保山市杨文平诈骗案经保山市隆阳区法院于2009年4月3日公开审理,判处主犯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7起诈骗案件涉及到的其他从犯均依法量刑判处。基于7起典型诈骗案件的成功告破,平均每月查获的偷逃车辆通行费嫌疑车辆数下降近60%。 
  公司辖区路段未再发现有新的团伙性偷逃通行费犯罪活动出现。 
  坚决抑制假冒军车 
  此外,假冒军车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2008年3月,省军区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以及省公安厅、省交通厅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打击假冒军车专项活动的通知》,打击假冒军车专项整治活动于2008年4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展开。2008年9月3日~10日,经筛查分析、现场蹲守、鉴定证明,先后将长期假冒部队车辆偷逃昆明至保山、昆明至磨黑、昆明至曲靖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的3个犯罪团伙共计17辆假军车查获,并经成都军区政治部保卫部安排交由其专属部门作扣押60天及销毁处理,犯罪嫌疑人全部移交司法机关。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各收费路段目前均未再发现假冒军车,专项整治成效明显。 
  逃费按诈骗罪论处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公安厅2008年3月5日出台的《关于办理偷逃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违法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对偷逃车辆通行费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规定,按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为获取高额利润,一些违法司机千方百计采取倒卡、换牌、垫钢板、撬秤、使用假轴、液压千斤顶等逃费手段,有的甚至用上了摄像装置等高科技。 
  不过,他们的这些伎俩都逃不过收费人员和收费稽查人员的“火眼金睛”。今年3月20日,保山管理处查获一起利用摄像装置协助使用液压千斤顶逃交通通行费的案件。 
  用高科技逃费 
  2009年3月20日10时40分左右,一辆红色4轴货车从大保公路板桥收费站出口时,在多次过秤后值班内保发现该车情况十分异常,仔细查看后发现驾驶室上方装有一台显示器,立即将情况上报了监控中心。监控中心及时通知了征费稽查科人员赶到现场,对该车展开了全面仔细的检查,发现该车后两轴车轮之间上方装有一台微型摄像头。过秤时,驾驶人员通过观看安装在驾驶室上方的显示屏,不需要人工下车指挥,就可利用摄像装置协助使用液压千斤顶进行逃费,整个过程由驾驶员一人在车上进行操作完成。最终,这名驾驶员被勒令拆除摄像装置和液压千斤顶,并接受相关处罚。 
  倒卡方式曝光 
  倒卡偷逃通行费其实质是指载重货车直接或通过中间人相互交换IC通行卡,或者同时交换IC通行卡以及车辆号牌,致使IC通行卡中记录的行驶里程小于实际行驶里程,而实现总体少交、逃交车辆通行费的目的。具有代表性的有团伙组织倒卡偷逃通行费包括:同型空载与重载车换牌倒卡、同型重载车倒卡、同型无牌空载与重载车倒卡、单车循环留置倒卡、载重拖挂货车卸货倒卡、同型车分货换牌倒卡等形式。 
  据查,昆明至保山段、昆明至磨黑段高速公路沿线现已形成了大批专门从事“倒卖IC通行卡”的犯罪团伙,他们肆无忌惮地通过散发各种“换卡名片” 
  招揽“生意”,购置“倒卖卡”专用车辆、修建便道搭接高速公路、任意拆除高速公路沿线的安全防护设施使“倒卖IC通行卡车辆”逃离高速公路。同型空载与重载车换牌倒卡是指两辆车型、颜色、外观相同的空载和重载货车通过调换车辆牌照和通行卡偷逃车辆通行费:甲车(重载)从A站入站领a卡驶往Z站,乙车(空载)从距离Z站最近的Y站进站领y卡同向驶往Z站,两车在Y站与Z站之间相互调换车辆牌照和所持通行卡后,甲车持y卡挂原乙车牌照从Z站驶出,交纳Y站至Z站路段的车辆通行费,逃去A站至Y站路段的车辆通行费;而乙车则持a卡挂原甲车牌照从Z站驶出,交纳A站至Z站路段的车辆通行费,由于乙车是空车,其所交纳的车辆通行费远比甲车(重载车)从A站至Z站路段需交纳的车辆通行费少,以此达到配合逃费的目的。 
  其他五大伎俩 
  载重货车使用盗窃、伪造的军警车号牌或使用出租、出借的军警车号牌,冒充军警运输车辆偷逃通行费。由于受到车辆归属以及行政执法权限的限制,有关部门很难按规定对此类车辆进行查处。 
  垫钢板,载重货车利用夜间视线不好或集合成车队通过计重收费车道时,在车辆多、收费人员无法顾及的情况下,通过在秤台上垫钢板来减轻车辆实际承载重量。 
  提轴,载重货车通过计重地磅时利用三联轴或双联轴的浮动轴或将某轴上加装千斤顶,在出口时使用浮动轴升降改变通过称重设备轮胎不同着地承载方式,大幅减轻车辆承载实际重量。 
  冲秤,载重货车前轴中心进入计重地磅边沿时停车,猛加油门,待车辆怠速达到高速后突然放开刹车,车辆前轴从秤台上掠过后,急点刹车造成重心前移后汽车后轴依次通过秤台,改变车辆重心和前后轴重量分布。 
  电子干扰,载重货车驾驶员通过随车携带的电子干扰设备,释放干扰电子波造成计重电子系统不能正常工作或者使其秤量精度下降,以达到逃漏通行费的目的。 
  扰乱货运秩序 
  对此,社会各界呼吁:驾驶员偷逃通行费不仅造成公路收费大量流失、干扰正常收费秩序,还扰乱货运市场、造成运价混乱低迷,实在是害人又害己。 
  基于有偷逃通行费后所获取的高额非法经济回报作支撑,不法分子恶意将货运价格压至正常运营成本价之下,使得守法运输业户无法与其竞争。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寻求生存,守法运输业户纷纷仿效各种方式偷逃通行费,由此推动形成了货运市场的恶性竞争,严重扭曲了市场竞争环境,扰乱了货运市场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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