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集装箱道路运输行业协会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在天津召开

2009-5-31 20:48: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2009年5月14日至15日,全国集装箱道路运输行业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在天津召开。深圳、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连云港、天津、大连等九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代表,部分城市交通物流企业家,以及交通运管部门负责同志,共计43人出席。本次会议得到交通运输部公路司的重视和指导,联席会议中心办公室作了充分地准备工作。会议由天津交通与物流协会承办,该会名誉会长刘明哲同志主持。   天津市交通运输与港口管理局局级巡视员王昌军同志和天津市交通与物流协会常务副会长、市交通集团公司总经理武岱同志,介绍了天津市经济和交通物流业发展概况,对与会同志表示热烈欢迎。天津市交通运输与港口管理局和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有关负责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在与会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本次会议取得了如下成果: 
  一、认真讨论了《关于“集装箱运输车辆停牌期间免征贷款道路通行费”的建议报告》、《关于将“集装箱牵引车驾驶员”工种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的建议》、《关于对〈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补充完善的建议》、《船公司对集装箱运输企业实行押金放箱,带来巨大风险的情况反映》和《关于交警、交通部门相互认可车辆检测结果的建议》等五个文件,提出了一些重要修改意见。会议决定由各文件起草人修改后定稿,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名签署报出。
  二、研究确定了联席会议办公室领导成员,成立了常设工作机构。
  1、确定了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上海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干观德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各成员单位推荐,任期三年,至2011年。
  2、组建了三个工作组。
  一是政策法规组,组长由上海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担任,副组长由天津市交通与物流协会和厦门市集装箱运输协会担任。
  二是标准化组,组长由深圳市集装箱拖车运输协会担任,副组长由宁波市交通协会集装箱分会和大连市道路运输协会国际集装箱运输分会担任。
  三是对外交流组,组长由厦门市集装箱运输协会担任,副组长由福州市集装箱储运协会和青岛市集装箱运输协会担任。
  三、交流了协会工作情况以及企业应对危机的经验。
  上海、深圳、宁波、广州、厦门、大连、连云港、福州和天津协会,分别汇报了协会工作情况。宁波市九龙国际物流公司、上海市EDI中心和天津市交通与物流协会分别介绍了企业应对危机的经验和建议。会议发言对大家启发很大,深受与会同志欢迎。
  会议圆满完成预定任务。会议决定,联席会议第四次会议将于2009年11月份在深圳召开,由深圳市集装箱拖车运输协会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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