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鼓励邮政企业进入农村物流体系

2009-5-29 12:13: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孟斯硕
农资服务有望依托邮政优势,构建沟通城乡的物流体系,将农资服务延伸到“最后一公里”。
这是昨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中明确提到的。
根据《意见》,“支持邮政进入农资市场”的任务被明确提出来。具体措施是明确邮政企业及其加盟连锁的“三农”服务网点具备农药经营资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
同时,对农药、种子等农资按“许可经营项目”和“一般经营项目”分类登记经营范围。
据了解,目前全国只有13个省市邮政公司取得了含农药分项或全部的农资经营许可,大部分省邮政公司尚未获得经营资质。《农药管理条例》规定了七类企业可以经营农药,但没有对邮政企业作出明确规定。各地执行和理解存在一定的差异,给邮政企业办理相关的经营资质造成了困难,直接影响农村邮政物流做大规模。
按照《意见》的要求,各地邮政企业可以开展农药经营活动,解决了经营资质问题,给邮政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创造了便利条件。
一直常年从事北京农村物资配送的北京福兰德连锁超市总经理王琪告诉CBN记者,做农村物流的成本非常高,一是农村物流配送的运输成本比较高;二是由于消费区域分散,且货运量较小,利润不能完全覆盖成本。
“目前我国农村物流还处在发展阶段,并未形成完整的体系。但是邮政企业在农村有网点优势,如果能够为“三农”服务,将可以节省很大的成本。”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研究室主任贺登才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除去资质认证的简化,在《意见》中还提到,将简化邮政“三农”服务网点的工商登记手续,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中对符合条件的邮政“三农”服务点给予重点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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