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公安局市交通局联手打击“黑车”

2009-5-28 11:27: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为了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出租汽车经营者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近日,市公安局、市交通局联合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行为专项治理活动。 
  近年来,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在规范经营行为、创建文明“窗口”行业、维护经营秩序等方面取得了很大成就,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两个文明建设,同时给市民的出行、生活提供了极大的方便;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黑车”、三轮车、摩托车、小型客货车非法运营的情况屡禁不止,非法经营者涉及面广、流动性大,严重扰乱了正常经营的出租汽车的营运秩序,影响了行业和社会稳定。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精神,市公安局、市交通局联合对重点治理区域和重点打击对象进行全面排查,准确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对“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行为予以治理。 
  本次专项治理活动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疏堵结合、依法监管”的原则,重点打击非法经营的组织者和牵头者,特别要打击欺行霸市、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非法运营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重点查处“黑车”驻点运营和异地出租汽车以及摩托车、客货二用车、拉运学生及其它非法经营的行为和车辆;重点治理主要线路、机场、车站、宾馆、医院、商品集贸市场、旅游风景区、新建小区、工业园区、城乡结合部等地区的非法运营车辆和倒卖客源行为;严厉查处节假日等客流高峰期间的非法运营行为。公安部门和出租汽车主管部门抽调执法人员组成专项治理联合执法队,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交叉检查与联动检查、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法,严厉打击非法运营行为。治理活动中,出租汽车主管部门加强对“黑车”司机的教育,依法进行处罚,对逾期不接受处理或者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协调司法机关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公安部门对不听劝阻,妨碍、阻挠、围攻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者围堵国家机关、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对从事非法运营的黑恶势力,将依法进行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出租汽车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提供信息,举报非法经营车辆,协助查处“黑车”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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