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仓退税”助力广州出口监管仓进出口逆势而上

2009-5-22 1:42: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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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海关总署、中国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广东国通、广州南沙国际物流、南海中南、广州空港国际物流城出口监管仓库等四家出口监管仓库被列入第二批享受“入仓退税”政策试点范围。只要出口货物进入享受“入仓退税”政策的出口监管仓库就视同实际出口,海关当场就向企业签发出口报关单退税证明联,资金周转期缩短30至60天,也避免货物在境外仓储费用高、二次配送等问题,适应了国际采购商对商品进行全球配送的发展需求。从2008年12月到2009年4月底,这四家享受“入仓退税”政策的出口监管仓库,进出仓货物总额达1.05亿美元,同比上升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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