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安部交管局局长:轻微交通违法多警告少罚款

2009-5-21 13:05: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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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历时两天、由公安部召开的16省区公路交通管理经验交流会在郑州闭幕。公安部交管局局长杨钧就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提出了具体要求。 
  轻微违法多警告少罚款 
  杨钧表示,民警要养成好的习惯,从日常每一起执法行为做起,严格落实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程序。要重点查处超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故意遮挡号牌等严重动态交通违法行为,同时要提高对不系安全带、放大号码不清晰、安全设施不全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的教育警告量,减少罚款量。要加强处罚前的释法说理工作,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使当事人心服口服,消除当事人的疑虑。 
  严格事故接处警的时限 
  对交通事故的处理,杨钧说,各地要严格落实《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的要求,从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给公路畅通造成影响的角度出发,随时做好应对公路交通事故的处置,特别是严格落实事故接处警的时限规定,白天要在5分钟内,夜间要在10分钟内处警。 
  事故民警到达事故现场后,要迅速划定警戒区域,设置反光锥和警告标志,做好交通疏导指挥,全面开展事故现场调查工作,尽快恢复交通,减少拥堵。 
  禁止协管员违规参与执法 
  杨钧特别强调,坚决制止交通协管员违规参与执勤执法。各地要加强交通协管员的教育培训,加强交通协管员的管理,坚决杜绝涉及交通协管员执法事件。公安部交管局近期将部署开展交通协管员清理整顿工作,各地要按要求开展交通协管员业务培训和纪律作风教育,并进行严格的考试考核,统一持证上路执勤。 
  各地不得向民警下达罚款指标,不能为罚款而罚款。要严格执法纪律,不得当场收缴罚款,更不能罚款不开票。查处超载必须称重,禁止凭目测处罚,处罚后必须消除违法行为。不得重复处罚,对当日0时至24时已被交警或交通运输部门处罚过的,不能再次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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