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物流业税收掠影

2009-5-19 22:55: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 木子
    现代物流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撑点之一,其作用对于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来讲举足轻重。例如,荷兰虽说国土面积很小,但物流业十分发达,产值占其GDP三分之一。究其原因,是该国的税赋起到了重要作用。
    荷兰为企业制定了税收合并制度,这种包括物流企业在内的企业可以进行综合纳税申报。这种制度的主要特点是集团内部一家公司的亏损可以抵消另一家公司的利润。荷兰的种种税收制度使得荷兰在欧盟国家中的竞争优势凸显。
    目前,荷兰实行中央和地方两级课税制度,采用的是以所得税和流转税为“双主体”的复合税制结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和消费税等税种在税制结构中居重要地位,与其他直接税和间接税一起共同组成了荷兰税制结构的完整体系。
    荷兰税收体系对物流企业国际税务筹划十分有利,以下列举一些主要优点:
    荷兰政府从2007年起将企业所得税从现行的29.6%下调至25.5%,这一税率低于欧盟的平均税率26.6%。
    通过避免双重征税的皇家法令减免双重征税,在缺乏税收条约时可适用。
    对付出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的不征收预扣税。
    参股所得免税,即对从合格持股所得红利和转让合格股权的资本收益不征企业所得税。
    广泛的税收条约帮助企业减免各项预提税和避免双重征税。
    对从荷兰向境外支付的利息和许可费不征预提税。
    纳税人可以就未来的税收待遇从税务机关得到预先明确。
    适用于外籍雇员的30%免税津贴。
    此外,荷兰作为欧盟成员国可得益于各种欧盟指令。例如,关税和增值税递延政策,有效缓解企业流动资金的压力;没有利润分配要求;可以与具体项目类型有关的税收鼓励政策;对于节约能源或符合环保的新投资,在核定税基时可从投资总额中扣除一定百分比的款项;无外汇管制;航运公司受益的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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