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业营业税相关政策解读
2009-5-19 22:55: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徐辉
物流产业是一个跨行业、跨部门的综合新兴产业,物流业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以及批发零售中包装、流通加工、配送等。现就物流业中涉及的主要营业税政策归纳分析如下。
一、物流业涉及的营业税税目税率
1.交通运输业,税率3%。征收范围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凡与运营业务有关的各项劳务活动,均属本税目的征税范围。
2.邮电通信业,税率3%。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邮政、电信。单位和个人从事快递业务按 “邮电通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3.服务业,税率5%。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其他服务业。
4.转让无形资产,税率5%。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著作权、转让商誉。
5.销售不动产,税率5%。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从事联运业务、代理业务和仓储业务按差额纳税
按照相关规定,从事联运业务、代理业务和仓储业务都要实行按差额纳税。其中针对试点物流企业开展物流业务营业税征税问题,相关法律规定,试点企业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应以该企业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付给其他运输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试点企业将承揽的仓储业务分给其他单位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应以该企业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付给其他仓储合作方的仓储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
三、远洋运输企业业务不同适用不同税率
针对远洋运输企业不同的业务,营业税政策规定了不同的适用税率。相关法律规定,对远洋运输企业从事程租、期租业务和航空运输企业从事湿租业务取得的收入,按 “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而对远洋运输企业从事光租业务和航空运输企业从事干租业务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租赁业”项目征收营业税。
四、自开票纳税人与代开票纳税人征税不同
对从事货物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开具货物运输业发票的不同分为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纳税人。自开票纳税人除了可以自己领购发票并自行按照规定开具发票外,自开票纳税人的联运业务,以其向货主收取的运费及其他价外收费减去付给其他联运合作方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而代开票纳税人,其从事货物运输业务需要开具发票的,必须由税务机关或经税务机关批准的机构代开,同时代征税款。代开票纳税人从事联运业务取得的收入,应就全部收入纳税,不得减除分出合作方运费计税。
五、物流单位收取的承包费需要纳税
目前,不少小单位和个人挂靠在一些规模较大的物流单位从事经营活动,或者承租承包物流单位的运输工具或其他资产从事物流业务活动,物流单位在加强管理的同时需要收取部分管理费用。对管理费用征收营业税问题,相关文件明确规定:双方签订承包、租赁合同(协议,下同),将企业或企业部分资产出包、租赁,出包、出租者向承包、承租方收取的承包费、租赁费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出包方收取的承包费凡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属于企业内部分配行为不征收营业税:1.承包方以出包方名义对外经营,由出包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2.承包方的经营收支全部纳入出包方的财务会计核算;3.以出包方的利润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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