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利好 医药物流业发展空间大

2009-5-18 17:39: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4月24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对外发布了《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国发〔2009〕8号)》。该规划旨在促进物流业自身的较快发展和产业调整升级,服务和支撑其他产业的调整与发展。规划中强调“医药行业要实行医药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推动医药物流的发展”。可见,政府的宏观之手已经开始推动医药物流业的发展,建立医药现代物流将成为未来医药经营企业发展的目标。 
其实,一些大型医药经营企业已经开始了发展医药现代物流的布局: 
2008年11月29日,九州通集团斥资1.6亿元,建成了我国第一个采用全程自动化设备的医药物流中心——北京现代医药物流中心,并投入使用。从2000年开始,九州通集团投巨资先后在湖北、北京、河南、上海、新疆、广东、山东、福建、江苏、重庆十大区域中心城市建设了大型医药物流中心,物流配送网络覆盖了国内70%的市场。 
2009年2月2日,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级现代药品物流和质量追踪溯源系统示范项目举行了开工奠基仪式。该项目规划占地面积1.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 
2009年2月26日,投资1.42亿元建设的国药控股广州物流中心正式启用,这是国药控股继在北京、上海、天津、沈阳等地建立物流平台之后的第五个医药物流平台。 
据了解,北京、上海、重庆、成都、哈尔滨、新疆、武汉、广州等地2002年贴息贷款建设的10个医药物流项目也已在使用。 
那么,究竟什么样的物流是医药现代物流?笔者认为,医药现代物流企业应该是依托先进的物流设施、设备、信息技术和进销存管理系统,有效整合医药营销渠道的上下游资源,实现药品配送的自动化、信息化、规模化和效益化的企业。医药现代物流可以通过优化药品供、销、配、运环节中的验收、存储、分拣、配送等作业过程,提高订单处理能力,降低货物分拣差错率,缩短库存及配送时间,减少流通成本,提高服务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从新版GSP标准的征求意见稿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国家对医药现代物流企业的具体要求,如:用地、产权、设施自有;作业面积不少于15000平方米,设置自动仓储系统,堆垛机不少于5台,库房高度不低于8米,货架不少于三层,货位不少于2000个,选用数码拣选系统;配备企业级服务器,双机热备等。可以肯定的是,现代物流将是未来医药批发企业的一个资格要求和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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