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论坛首日聚焦两岸海上直航

2009-5-18 0:42: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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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天于厦门正式开幕的首届海峡论坛上,“两岸海上直航圆桌会议”是媒体关注的焦点。近150位来自两岸的代表围绕全面贯彻落实《海峡两岸海运协议》,扩大两岸在海运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对两岸经济发展造成的影响,实现互惠共赢,以及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加强闽台港口、航运及物流合作等议题展开沟通和交流。 
  海峡两岸海上直航始于2008年11月4日,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在台北签署了《海峡两岸海运协议》。自此开始,海峡两岸之间有了海上客货直接运输。
  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下,目前两岸航运业均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期,受到货物运输量下降等因素影响,一些航运公司几乎难以为继。两岸开通海运直航,为航运业带来了新的机遇。据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徐祖远在会议上介绍,实现海运直航以来,两岸实际直接通航的港口已经达到50多个,共有125艘船舶参与了直航。今年1至4月累积运输的货物达到2000多万吨,减少了运输时间3万多小时,“海上直航为两岸携手克服全球金融危机对航运业产生的影响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台湾海峡两岸航运协会董事长、长荣航运公司董事长王龙雄透露,在两岸直航开通后,货物吞吐量一度明显下滑的高雄港,装卸两岸贸易的货物量同比增加了3.6倍。王龙雄说,“在艰难的形势下,两岸航运界抱团取暖显得十分重要。”  
  在今天的圆桌会议上,交通运输部发布了9项进一步促进两岸海上直航的政策措施。这些措施涵盖了新增直航港口、运力调控、砂石运输、互免税收、互设机构、两岸登记船舶、非商业运输船舶、联系机制、海上安全等九个方面。
  在直航港口方面,大陆将增加铜陵港、石岛港、莱州港、台州港大麦屿港区和宁波—舟山港沈家门港区5个直航港口(港区)。至此,大陆共有68个港口(港区)成为两岸海运直航港口。
  在互免税收和互设机构方面,大陆从2008年12月15日开始计算,对台湾航运公司从事海峡两岸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和所得,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并欢迎台湾航运公司在大陆投资设立经营性机构。大陆方面也同时支持两岸验船机构开展合作交流,积极促成在对方设立办事处。在办事处成立前,为验船人员来往两岸开展业务提供便利。
  在两岸登记船舶方面,措施允许两岸登记的非运输两岸间贸易货物的船舶,从两岸港口或第三地港口进入对方港口时,挂旗方式按照《海峡两岸海运协议》规定的船舶识别方式执行。如上述船舶运送两岸之间的贸易货物或中转货物,应按照两岸主管部门对直航船舶的管理规定办理。此外,措施还明确将尽快协商编制两岸直航船舶共同技术标准。
  随着海上直航的进一步完善,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大陆游客选择坐船前往台湾游览。6月11日,“厦门—台中”航线将进行首航,届时将有数百名游客搭乘名为“海洋拉拉号”的客货轮前往台湾进行为期6天的游览,更多直航航线也正在申请报批中。
  游客增加,无疑将给各项配套服务带来更高要求。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局长宋德星指出,目前海峡两岸的邮轮运输发展相对滞后,两岸三地也还没有全面进行运输、观光、旅游等多方面运作的航运公司。
  下一步将力求开展新尝试,通过“包船”特案、开放特许经营等政策,重点培育两岸自己的邮轮公司,未来游客或将可以乘坐豪华邮轮往来海峡两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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