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自贸伙伴出口总量扩大 企业从中逐步受益

2009-5-14 15:18: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商务部透露,我国播下的自贸区建设“种子”,现已开始“生根发芽”并“长势喜人”:我国对自贸伙伴出口总量明显扩大,这是我出口持续滑落背景下的一道亮光。
迄今为止,我国已对外签署了8个自贸协定,涉及16个国家和地区,包括与东盟、智利、巴基斯坦、新西兰、新加坡和秘鲁的自贸协定以及与香港、澳门的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上述协定涵盖我2008年外贸总额的1/5。这些国家和地区作为自贸伙伴,有望成为我国新的重要外部市场。
自贸区为我国稳外贸、渡难关提供了更大回旋余地,企业从中逐步受益。大连中远船务公司凭借《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促使全球最大、总货值超过7815万美元的举力浮船坞顺利出口韩国,仅一单货物就少缴关税195.39万美元。
   
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介绍,自贸区将通过改善市场准入推动我国外贸增长。在自贸协定中,参与各方应将90%以上的产品关税逐步削减到零,其减负、增益的效果相当可观。
作为进口方的企业,可获得新的进口渠道和更价廉物美的进口产品;作为出口方的企业,可使出口产品打入新的市场或扩大原有市场份额。这对遭受金融危机冲击,处在微利、无利甚至亏损状态的众多国内企业来说,是难得的利好。另外,自贸区将为我外贸增长提供制度性保障,并提高我在国际贸易谈判中的地位和话语权。
在应对贸易保护主义方面,自贸区也在发挥作用。东盟10国、南非、哥斯达黎加等自贸伙伴都承认我市场经济地位,为我出口营造了相对公平的贸易环境。自贸区各方遇有贸易争端,首先考虑取消自贸区优惠待遇,回归WTO最惠国待遇,可缓冲贸易摩擦。不同的自贸协定对贸易救济措施的使用有不同规定,即使是最宽松的协定,也有事先充分磋商寻求友好解决的规定。例如,中国—智利自贸协定实施后,智未再对我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业内人士认为,自贸区可降低出口成本,增强国际竞争力,提高产品利润,是出口的新增长点。面对金融危机冲击,我国对自贸伙伴出口总量却明显扩大。2008年,我对协定已生效实施的5个自贸伙伴(不包括与港澳的CEPA)出口占同期出口总额的9%,约1288亿美元,同比增长20.9%,出口增速高于同期17.2%的平均出口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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