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O盼公约平衡各方利益

2009-5-13 7:58: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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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事组织(IMO)秘书长米乔普勒斯在港出席「安全与无害环境拆船国际大会」时表示,成员国在审议《安全与环保拆船国际公约》草案时,应以合理态度,平衡各方利益早日落实公约。与会环保组织和工人组织认为,新公约必须得到成员国贯彻支持和执行,特别是废除落后的「冲滩」拆船方式。 
米乔普勒斯在会上鈎勒新拆船公约3大重点:第一将加强船舶设计、建造、营运及拆船安排规管。第二会提高岸上拆船设施的环保标准。第三建立拆船商认证和汇报制度。 
他表示,尽管公约草案筹备已久,IMO成员国仍须就新公约内备受争议的规定达成共识,例如废钢船「冲滩」、拆船计划具体规定和工人危险工作环境定义等,讨论细节过程繁复。他认为,成员在商讨新公约内容时,应避免将议题无意义地拖延,推迟新公约通过和实施,并应保持合理立场,在环保和安全议题和市场实际营运环境考虑之间取得平衡。 
发展中国家适应有困难 
对于部分发展中国家在适应新公约时,可能出现技术困难,米乔普勒斯认为,IMO推动国际合作计划,先进国家可向其它发展中国家提供协助,发展环保拆船技术,相信能确保公约有效执行。 
据伦敦海事传媒报道,与会的环保组织和工人组织代表均对公约成效有保留。有关代表认为新公约如果得不到拆船国家贯彻执行,特别是未能明文禁止废钢船「冲滩」,对改善孟加拉与印度等地的拆船工人状况的实际意义其实不大。 
作为环保组织「国际地球之友」会员的北海基金会代表利曼斯指出,虽然大部分IMO成员国都支持禁止废钢船以「冲滩」方式进行拆解,但普遍不愿在会议上正面发声倡议,公约最终未必会明文禁止「冲滩」拆船。 
中国愿意遵守环保拆船 
总部设于布鲁塞尔的非政府组织「拆船平台」代表詹森表示,各个环保组织只能对有关国家进行谴责,要求改变拆船方式,新公约亦难杜绝个别含有毒物料的废钢船在孟加拉或其它发展中国家「冲滩」拆解。该组织曾在大会开幕当天进行抗议,引起各国对拆船业环保问题的关注。 
伦敦劳氏船级社战略部主管史坦斯菲特较早前在上海出席会议时曾表示,相对其它拆船大国,中国拆船厂的营运方式明显更着重环保。他指出,全球对拆船业以可持续发展方式营运的要求日渐提高,对孟加拉、印度和巴基斯坦等拆船大国的挑战更大,反观中国却更愿意遵守国际环保拆船公约,有条件发展造船、修船和拆船回收工业,发展全方位可持续发展船舶工业。 
目前已有广东和江苏拆船厂取得国际拆船协会(ISRA)的认证,并依据该协会的指引进行拆船。专责筹备今次拆船国际大会的香港海事处助理处长秦炳辉周一表示,中国掌握较先进的拆船技术,较易适应新公约,中国发展拆船业的优势可从公约间接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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