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推进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

2009-5-12 23:24: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为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维护正常道路交通秩序,着力解决影响我市交通安全和畅通的突出问题,从5月10日起至8月20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百天的市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 
  据了解,此次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百日行动”,主要是结合市区实际,针对交通突出问题进行整治:对三轮车闯禁行路进行从严管控。早6:30-晚20:30,禁止三轮车(包括人力三轮车、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进入长城大街以西、乐凯大街以东、三丰路以北、复兴路以南(不含以上道路)道路行驶(三轮车禁行区域以此通告为准);对农用车、拖拉机、畜力车从严管控。上述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东二环以西、西防洪堤以东、南二环以北、北三环以南(不含以上道路)道路;严禁货运车辆进入限行道路行驶。0.6吨(不含)以上货车(市政、电力抢修等特种车辆除外)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东二环以西、乐凯大街以东、三丰路以北、北二环以南(不含以上道路)道路。持有禁行路通行证的车辆,在7:30-8:10、11:30-12:10、17:30-18:10时间内禁止通行以上区域。环卫车辆实行夜间通行;摩托车必须靠右行驶,严禁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机动车须按指定的地点和停车泊位区域停放,严禁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内乱停乱放。市政、供水供电供气抢修车、环卫车、邮政车在执行公务时严禁随意停车,需在道路上停车进行作业时,应设置明显标志。出租车、营运客车、公交车、单位班车、校车必须在指定区域停靠上下乘客,严禁营运车辆随意停车揽客、违法调头,突然猛拐。搬家公司车辆禁止违法载人、乱停乱放、闯禁行路,严禁使用不符合年检规定的车辆及报废车。运送建筑材料的车辆应加装密闭装置,严禁在道路上扬洒遗漏,妨碍交通安全;机动车需严格遵守道路上限行、禁行交通标志规定通行,行经交叉路口须按导向车道行驶,严禁闯红灯。禁止无牌无照、无证行驶,严禁使用假牌假证、挪用牌照、遮挡牌照、不按规定悬挂牌照,严禁超速行驶和酒后驾车,严禁低速三轮汽车违法载人。 
  针对非机动车和行人,“百日行动”也提出相应整治方案。对于市区各级机关、企事业、运输企业、社区、学校等相关单位,也有责任加强本单位职工和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百日行动”,目的是严厉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行为,开展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交通拥堵热、难点的综合治理,深入推行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对路面管控能力,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确保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明显提升、重大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力争在短时间内取得突出效果,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向“国庆”60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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