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香港达成经济贸易合作补充协议

2009-5-11 13:06: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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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六于五月九日在香港特区政府总部举行了签署仪式。安排就进一步扩大服务贸易开放和经贸合作达成协议。     在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中联办、国务院港澳办等负责人见证下,香港财政司司长曾俊华与国务院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签署补充协议六。  
  根据补充协议六,中国内地同意推出29项市场开放措施,涉及旅游、银行、法律、海运、建筑、个体工商户、电信、文娱、证券、印刷和出版、航空运输、医疗、房地产以及会议和展览等20个服务领域,其中新增了研发和铁路运输两个领域。  
  在《补充协议六》下,内地前赴台湾的旅行团在行程中可停留香港,开通了港台“一程多站”旅游路线;金融服务方面,合资格的香港银行可在广东省设立“异地支行”;符合资格的香港证券公司也可在广东省设立合资证券投资谘询公司,专门从事证券投资谘询业务。此外,《补充协议六》也鼓励专业人员资格互认或作技术交流,有关措施涵盖会计、建筑、房地产及印刷领域。在医疗领域下,香港药剂师可在地考试和注册。  
  自二零零四年到二零零八年期间,CEPA服务贸易及“个人游”计划已为香港居民创造43200个职位;“个人游”计划下访港旅客带来累积超过港币580亿元的额外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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