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拖车行业抵制船公司强征封条费

2009-5-1 10:21: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刘梦来
    近日,深圳拖车协会接到不少会员单位反映,他们都收到一份来自德翔航运有限公司关于收取封条费的通知。该通知上写明从2009年5月15日起,要求运输公司在付打单费的同时为每柜支付15元的封条费。
    据悉,此前东方海外货柜运输有限公司也向各相关企业发出通知,表示在5月13日起对中国华南地区、香港、澳门货主征收封条费,深圳地区收费标准为每柜25元。
    业内人士告知记者,所谓的封条就是在每条集装箱柜后贴上一张纸条,这项收费本就包含在海运费内,现在单独列出,无论收取15元还是25元都是不合理不合法的。据粗略计算,深圳港2008年吞吐量超过2000万标箱,如全部征收封条费,船公司每年将增加数亿元的收入。业内人士还称,早在2004年马士基就曾在厦门口岸征收过此项费用,只不过当时名目叫 “铅封费”,由于遭到了厦门市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厦门市集装箱运输协会和厦门市外经贸协会的联合抵制,于2005年取消。
    深圳拖车协会对船公司如此未经协商、巧立名目、强制收费的行为表示了强烈不满,他们认为正是班轮公司利用了国内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的制度漏洞以及其在市场中的强势地位,才能随意转嫁经营成本,该做法必将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是对整个物流链上其他环节产业的伤害。该协会目前已向政府去函,要求相关部门立即开展调查,制止这种随意收费的不规范市场行为,尽快完善相关法规,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同时,该协会将号召全体会员共同抵制船公司的强制收费,并采取相关措施,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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