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细化交通违法异地处理 200元以下派出所可处理

2009-4-9 11:34: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厦门的车,在泉州被监控探头拍到违法了,如今车主在福州的随便一个派出所就可以处理了。这是记者昨日从市交巡警支队获悉的。 
  昨日上午,记者在台江区洋中派出所偶遇刘先生。小刘的车是厦门的牌,去泉州出差时,因闯红灯被电子眼拍照了。今年5月是小刘车子年检的时间,昨天小刘来到洋中派出所,轻松地把在泉州的违法记录给消除了。 
  市交巡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公安部修订后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下简称“105号令”),目前福州警方出台了更加细化的便民利民举措: 
  1. 福州市各个交通违法受理窗口可联网处理电子监控拍摄到的违法行为。 
  相关负责人介绍,包括各交巡警大队、派出所,现在都可以受理全省各地监控系统拍摄到的违法行为(不含高速公路上监控的违法)。 
  具体来讲,处200元(含)以下罚款,走简易程序的,在派出所即可处理;处200元以上罚款的,要走一般程序处理的,由福州市交巡警支队机动特勤大队和各交巡警大队的违法窗口受理。特别提醒的是,被吊销驾驶证或者罚款金额2000元(含)以上的,目前只能到各交巡警大队受理,大队会将相关违法上报支队后再做处理。 
  另外,包括违法乱停车而被“抄单”的,也可跨辖区大队处理了。 
  2.第一批交通法制员将进基层派出所。晋安交巡警大队昨日表示,将在王庄派出所试点,建立首个派出所交通执法法制员制度。 
  据介绍,派出所交通执法法制员的主要职责,在于审核、监控派出所民警的开单情况。一旦发现民警在执法开(罚)单过程中有违反规定的不当行为,可拒绝录入,并上报交巡警大队进行变更或者删除。晋安交巡警大队负责人介绍,在录入前先把关,有助于规范基层民警的执法行为。以往只有各辖区大队才设法制员,如今派出所交通执法法制员的成立,能把法制审核关从大队延伸到基层,有助于基层法制审核制度的建立。 
  记者了解到,与之相配套的,晋安警方还将成立交通协管员勤务中队,用以规范协管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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