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维尼纶厂成为美国PVA反倾销案唯一胜诉者
2009-4-8 18:46: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根据美国PVA(聚乙烯醇)反倾销日落复审流程,近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决定,对以四川维尼纶厂名义出口到美国市场的PVA享有单独零税率,而对日本、韩国和国内其他企业出口到美国的PVA继续实施反倾销命令,继续征收高额反倾销税。
该案源于2002年美国塞拉力斯和杜邦公司发起的针对中国、日本、韩国的PVA反倾销指控,先后经历了初裁、终裁、第一次至第四次的年度复审、以及最近的日落复审。经过长达7年的艰苦应诉,四川维尼纶厂作为国内唯一参加应诉的单位,最终取得了胜诉并成为唯一的赢家。
川维厂此次反倾销胜诉,为我市成功应对国外反倾销起诉案件提供了宝贵经验。同时使川维厂不但可恢复对美正常出口,并适当提高价格,而且可进一步通过美国市场需求引导PVA新品开发;通过满足差异化及不同行业高端客户需求,提高质量,扩大销量,还可为川维扩产PVA储备潜在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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