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枣庄模式"推向全国

2009-4-28 11:21: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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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以《山东省枣庄市交通局通过政府主导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为题,刊发枣庄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经验做法,向全国推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枣庄模式"。这是继道路货运源头管理工作经验后,枣庄市在全国交通行业创造的又一领先性的经验做法。 
 自2003年以来,枣庄市累计投资17.6亿元,建设农村公路5562公里,基本实现了行政村"村村通油路"。但是由于农村公路建设投入少,标准低,重建轻养,管理养护滞后的问题逐步显现。2007年初,枣庄市在薛城区实施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制定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枣庄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市、区(市)、乡(镇)、村四级农村公路管养体系,明确了长期稳定的筹资渠道。各区(市)政府作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均出台了实施方案,落实人员和资金,明确责任,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真正达到"有钱办事、有人管事"。 
 具体工作中,抓好"五个落实",构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一是畅通筹资渠道,落实养护资金。把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费用纳入地方财政支出范围,确定分级补助政策,市、区(市)、乡(镇)各级财政2008年安排1973万元、2009年安排2126万元资金用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二是健全运行机制,落实养护人员。配齐配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人员,市、区(市)、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负责人由本级政府会同交通部门选任,专职工作人员从交通部门内部调剂或通过公开招考录用。以行政村为单位每3公里选配1名养路员(不足3公里的按每行政村1名选配)。目前,全市已有1942名农村公路养路员上岗。三是理顺管理体制,落实养护责任。在建立四级农村公路管理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管理养护人员的责任,逐路段对养路员管养的县道、乡道和村道进行界定,明确管养范围,建立档案,设立养护责任牌,明确标准和监督电话。由区(市)政府投资4000多万元,全市组建了7处农村公路养护中心,实现了养护设备集约使用。四是强化目标管理,落实考核奖惩。市政府与区(市)政府、区(市)政府与乡(镇)政府、乡(镇)政府与村委会分别签订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目标责任书,年底进行考核。在此基础上,从行业层面层层签订责任书、合同书,逐级分解落实责任,明确管理养护的任务目标和奖惩标准。 
 通过建立以县级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实现了"有路必养",全市农村公路优良路率达到83.5%。农村公路建设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交通运输保障,全市共投放客车466部,开通农村客运线路112条,设置站点1715个,农民群众实现了"出门走油路、抬腿上客车"。依托良好的交通条件,全市农村交通运输业户迅速发展到23000多户,较2003年增长40%。农村公路建设有效地激活了路域经济发展,加快了农业结构调整,刺激了农村消费增长,促进了农民增收。全市路域范围内从事经商、维修、餐饮服务的个体工商户达到39000多户。农村公路的发展将先进文化带进山乡僻壤,成为文明建设的重要依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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