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7调查”:被中国企业撬开铁壁一角

2009-4-20 22:34: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美国最高法院近日驳回美国劲量公司提出的对中国企业的侵权指控。至此,历时6年之久的关于中国无汞碱性电池侵权的“337”调查终于尘埃落定。
    中国最大的电池生产出口商,中银(宁波)电池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剑浩告诉记者,我们有理由感到高兴,因为这是近年来我国遭遇“337调查”中唯一大获全胜的案件。
    中国电池在价格性能比方面显示出诸多优势。王剑浩说,同样一只5号碱性电池的出厂价,美国厂家需0.21美元,中国“双鹿”仅0.09美元,而且质量也丝毫不差。
    王剑浩说,中银电池公司前身为宁波双鹿电池厂,以前是一家小厂,在轻工部定点的电池企业中,双鹿厂位列九十几位,而且当时我国电池生产的技术工艺也比较落后。1993年,双鹿厂与香港中银集团合资,成立中银(宁波)电池有限公司,并花费500万美元从日本引进一条碱性电池的生产线,此后又咬牙再掏60万美元,购买了降低汞含量的配套技术。
    事实证明,这是非常有远见的一步棋。中国电池在价格性能比方面显示出诸多优势。王剑浩说,同样一只5号碱性电池的出厂价,美国厂家需0.21美元,中国“双鹿”仅0.09美元,而且质量也丝毫不差。
    以前中国电池企业是跟亚非拉交穷朋友做小生意,宁波双鹿、福建南孚等一批强势新产品上马后,很快在欧美主流市场频频告捷。有数据显示,2003年美国国内市场的电池全年销量为60亿只,其中本土产品有52亿只。其余份额,日本、韩国、印尼等国为4亿只,中国企业为4亿只,其中双鹿占了2亿只。此外,通过中国内地电子玩具配套,双鹿又有1.5亿只进入美国,合计双鹿一年有3.5亿只产品在美国市场消费,年销售2000万美元,约占全美市场的5%左右。
    虽然中国产品在美国市场的占有比重并不高,但是以双鹿为首的中国电池企业每年超过两位数增幅的快速扩张势头,却令大洋彼岸的同行十分担忧。2003年5月28日,美国劲量控股集团及下属的EVEREADY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申请,指控来自中国内地、中国香港、日本、印尼等国家和地区的25家生产无汞碱性电池和零件的企业,侵犯其知识产权,要求ITC禁止进口其竞争者生产的一系列产品。中国双鹿、南孚、豹王、虎头、长虹、三特、正龙等7家进口商被列入被告名单,这7家企业都是中国电池行业的龙头企业,其产量占到国内总量的50%以上。
    机电商会专家表示,行业合作意味着更多的话语权和谈判筹码,在国际诉讼战中具有更强的竞争优势。
    对方祭起“337调查”的杀手锏,确是非常厉害的一招。近几年来,中国企业遭到“337调查”日见增多,除个别达成和解外,其余几乎都铩羽而归。为了打赢这场官司,双鹿、南孚等众多电池企业的老总和代表赶赴北京,商议共同组团应对“337调查”,除了已被美国劲量点名的中国7家企业外,中国内地和香港还有11家相关企业报名应诉,合计共有18家中国企业接招“337调查”。机电商会专家表示,行业合作意味着更多的话语权和谈判筹码,在国际诉讼战中具有更强的竞争优势。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ITC发出初裁认定,中国电池企业构成侵权。尽管事先都有足够的思想准备,但这一结果还是让中国企业难以接受。一些人的信心动摇了,个别企业表示要退出二审诉讼。
    王剑浩说,打这场官司,双鹿电池首当其冲,应诉最积极分摊费用也最多。其实,从实际利益而言,这场官司输赢对中银公司关系不大,因为在此之前,我们公司的控股方、全球最大的蓄电池生产商香港金山集团已花费数百万美元的律师费,用专利互换的方式,与美国劲量公司达成合解,这一和解范围可以包括金山下属的中银电池公司。王剑浩表示,我们之所以提出并积极应诉,很大程度是为民族利益、为国家争口气,香港金山和董事会决策层对此举给予高度理解与尊重,并多次声明如果有必要,金山总部支持中银公司与美方奉陪到底。而中国绝大多数企业也表示,决不轻易认输,要求ITC全面复审。
    相隔4个月,ITC宣布继续开庭审理中国电池企业的“337调查”案,此前中国团队准备了更多数据和更充实材料,经过几番激烈的庭上唇枪舌剑,ITC于美国纽约当地时间10月1日作出终审裁决,宣判美国劲量控股和EVEREADY电池公司所拥有的无汞碱性电池专利属无效专利,中国“双鹿”“南孚”等18家应诉企业不构成侵权。此后,今年3月底,美国最高法院又驳回美国劲量公司关于中国企业侵权的指控。
    王剑浩说,现在我们已经设想在美国及一些市场潜力比较大的欧洲国家逐步申请相关技术专利,有了专利,企业就有了护身符。
    我方专家认为,这次中国电池企业能坚持下来并最终胜出,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自身技术的进步,我们是依靠自己独有技术进行生产,确实没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王剑浩说,如电池生产原料,美国企业采用的是“纯锌”,我们采用的是“锌合金”,通过锌合金中一定比例微量元素的化学作用,产生更强大电能。而且我们金山集团所辖的另一家企业在欧洲丹麦,早在90年代初就开始生产碱性电池,比美国公司申请专利提早了整整3年。在法庭辩论中,我们将这些事实一桩桩如实列举出来,具有非常强大的力量,对方难以反驳抵挡。
    还有很重要的一条是我们已拥有与强大对手抗衡的实力。中国企业聘请的美国霍金?豪森是一流的国际性律师事务所,开价很高,第一次初审官司就需投入400余万美元,二审又追加30万美元,美国劲量所请律师的费用更已超过1000万美元,双方提供的文案材料,堆起来两间20平方米的办公室还存放不下。而中国这十几家企业在美国市场的出口额全部加起来也只不过四五千万美元,也就是说为打这一场官司,中国企业有好几年在美国做生意是白忙活了。耗费如此巨大的财力精力打跨洋官司值不值?二审官司输后,有美国律师团成员告诉中国企业,美方原以为他们只要提出“337调查”,中国方面通过胜负推算成本分析,权衡利弊就会知难而退,没料到这回是铁了心较上了劲,弄得原告方面骑虎难下。
    其实“337调查”也是在给中国企业上课,王剑浩说,通过与美国同行应诉过招,我们感到中国企业在许多方面与国际大公司存在相当差距。如国外一只普通成熟的家电或办公产品,可以申领几十只甚至成百上千只技术专利。而我们双鹿电池,年销售已达6个多亿人民币,去年生产量占全国第一,并且拥有众多国际顶尖一流的技术,然而全部知识产权的家当仅有两个国内专利。王剑浩说,现在我们已经设想在美国及一些市场潜力比较大的欧洲国家逐步申请相关技术专利,有了专利,企业就有了护身符。
    在当今全球经济一体化浪潮中,中国提出要做世界工厂,专家认为,仅从知识产权遭受的境遇来看,中国要接轨国际,还有漫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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